潑皮李的田正好和賴蛤蟆的田相連,如果能並在一起經營是可以降低不少成本的。至於150石穀子(差不多就是110石白米,在臨海縣的市價大約220貫)的押金,對賴蛤蟆家也不是什麼問題。大不了再向縣裡面的天道莊貸點款子就是了。
“李大官人,你這是要逼死劉老三一家嗎?”方四秀才看不下去了。退佃這種事情,在前宋是很少有的,義門方家也從來沒有幹過這樣的事情。
當然,在南宋也沒有富農生存的空間。如果沒有一個官身,光是一個和買就能扼殺所有的富農了。而有了官身,誰還會去種田?
而如今,陳明根本沒有“和買”這回事兒,而且田賦之外並無雜派——雜派的陋規其實也不完全因為貪汙腐敗,而是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必然結果。中央財權過大,收光了地方的財權,地方的胥吏就沒有什麼薪水了,自然要靠壓榨下面的農人過日子。這雜派就是這麼來的。
而且大明還有士紳牌這回事情,富農做大了也可以花點錢去捐個士紳牌,這樣就和原來計程車大夫一樣,不怕地方官府欺壓了。
因此富農這個本來並不存在於南宋的階級,在大明奪取江南後迅速地成長起來了。
說點題外話,所謂“富農”,按照後世馬列的理論,屬於農村資產階級。後世西歐那些經營家庭農場的農民都是所謂富農,他們是將土地和農業當成一門生意在做的資本家。他們是農業生產的主力,也是農村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因而實現農村資本主義化,就必須扶植富農,而不是消滅富農平分土地。平分土地只是一部分底層貧困農民的訴求,滿足他們的訴求和發展資本主義並無關係……
看到潑皮李和幾個軍戶地主都不說話,方四秀才頓時就有了底氣,接著道:“你這樣做,真要逼死人命,就不怕一村的農人鬧起來?到時候他們抬屍告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