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防禦法力給震住了。最後,這鐲子就與主人一起水葬了。
想到這裡,朝夏目光掃向老闆屁股下面的那塊石頭,登時一片清明。
這塊石頭,說不定就是陪葬品。
手鐲主人的家人知道這石頭裡面的翡翠,不願讓自己的女兒去祭河,又不得不依事辦事,才想到了這麼瞞天過海的一招。
一來不用擔憂陪葬品會被司水葬者收走,二來讓自己的女兒死了到陰曹地府還有塊翡翠傍身,不怕被其他鬼欺負。
他們僅是凡人,哪裡真正明白,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道理?這不,就給撈了上來,讓現在的盜墓者撿去了。
而且,還將屬於朝夏的。
大腦快速地運轉了一下,朝夏對老闆說道:“三千塊吧,這東西僅值這個價了,老闆要是同意,這東西我就收了,要是不同意也罷了,要知道這寶不是誰都可以配戴的,要是惹了怨靈,它會聞著這寶的味尋來,最後纏住偷盜者及擁有者不放的。”
老闆即知道盜墓的事,就應該知道,盜墓有很多禁忌,真正懂行的摸金校尉,在偷寶時,第一件事會先點燈請過墓主人的同意。如果遇到傳說中的鬼吹燈,你這個摸金校尉可就要擔心了,輕點的還有一條命,嚴重的,你死後就給墓主人當個墊背的吧。
“好姑娘,三千塊你不覺得自己砍價砍得太嚇人了?”老闆當然知道這寶貝不是誰都可以配戴,所以他的老大才急著轉手,只是,用命換來的手鐲才得那麼三千塊,確實太他媽的賤價了。
“三千塊已經給多了,要是我去古玩店買一樣水色這麼差,這麼粗糙的頂多就是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