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長篇,要認真寫。
路邊放下速寫本,摸起手機的時候已經快晚上了,看著螢幕上的資訊停留的時間,原來他又忘記回覆了。他想了想,問程宇風,認真的寫一篇狗血三俗文麼?
剛發過去沒一會兒,程宇風就秒回覆。
“你喜歡看什麼樣的?”
“我是文盲,不喜歡看書。”路邊撓了撓頭,繼續補充,“而且我品味太爛啦。”
“不會吧,你畫畫那麼好。”
“這個又沒什麼直接關係。”
“那我就寫一個功底極好但是品味超級爛的畫家好不好?”
“無聊。”路邊抬頭看了看時間,李春雷今天一早就出門了,只給他留了午飯,現在已經到了晚飯時候,他感覺李春雷估計會浪的忘記回來,就打算自己出門覓食,順手回了程宇風,“不說了,我出門吃飯啊。”
“你還沒吃飯呢啊?”
“嗯,這不陪你聊了一下午天麼,哪兒有時間吃飯。”
程宇風順杆爬,“哎喲,那還真是我的不是,要不小的我請你吃飯賠罪?”
路邊想了想,“好啊。”
說到底還是怕無聊怕孤單寂寞冷的人,何況吃白食。
程宇風很遷就路邊,吃飯的地方就在路邊附近,路邊覺得自己命格有問題,要不然怎麼老能遇見裝逼犯,動不動挑飯館的制式就特別大,比如眼前這個自己平時只會路過的飯館……兩人前後腳到,路邊眼大肚子小的點了一堆,程宇風倒也不含糊。
“你最近不怎麼畫畫了?”程宇風問道,“微博上也不見你發東西。”
“我住在朋友家,沒帶筆記本。”
程宇風眉毛一挑,“同一個朋友?”
“啊,不是,現在住在另一個朋友家,就是春哥,給你紋紋身的那個,我和他住在一起。”
“那你之前那個呢?”
路邊猶豫了一下,說:“之前那個關係說不清。”
程宇風瞭然的噢了一聲,笑道:“也是江湖兒女不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