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妥當,便急不可耐往外跑。
雲綻是個對其他事情都比較遲鈍的人,唯獨音樂,最能激發他所有的感情和情緒。
聽音樂會當然就是他最快樂的時候。
當他從宿舍出來的時候,發現今天的海灘與往日的不大一樣。
似乎……乾淨了許多。
換了平常,週末的時候,來度假的人特別多的,海邊的燒烤攤子大排檔也是生意最好的時候。
生意好,當然也是意味著會弄得非常雜亂,啤酒瓶汽水罐,各種牡蠣扇貝剝下來的硬殼還有燒烤的竹籤……
不過今天卻與往日不同,海鮮大排檔一家都沒有開張,燒烤攤子也都沒在做生意,收拾的特別乾淨妥當,整個海灘上都靜悄悄的,只有三兩成群的遊客在或近或遠的地方散步,與潮水間嬉戲。
雲綻正疑惑,看見張阿姨也正在他的小旅店裡忙緊忙出,收拾衛生。
於是走過去問道:“阿姨,這都是在幹什麼啊?”
“哎呀,你沒聽說啊!”張阿姨放下手裡的水盆,“剛剛早上,村裡幹部下來通知的,說是上面有領導要下來視察,所以讓大家都收拾收拾,不要弄得太雜亂。路邊的攤檔也都暫時不讓營業了。”
“哦……這樣啊!”
雲綻這樣一聽,便不再繼續打聽下去,還是悶頭跑掉比較好,不然被村長逮住,不讓他去聽音樂會,讓他留下來打掃衛生怎麼辦!
要是別的什麼時間,勞動一下未嘗不可,可是音樂會去不成,他是千萬個不願意。
這樣想著,便繞了一條小路,避開村長家的方向,不聲不響,跑掉了。
雲綻(三十七)
一場音樂會聽得雲綻心滿意足,散場以後,從音樂大廳走出來,還頗有那麼點餘韻繞樑的感覺,心情是十分愉悅的。
音樂會果然還是要聽現場版的,那種迴盪在整個音樂廳裡的共鳴感,是在聽CD的時候所無法享受到的。
只是兩個多小時的音樂會聽完,已經十點多了,就算還能趕上客運站的短途客車,但是回去島上的船肯定是沒有了。雲綻這幾年在這裡聽過很多次音樂會了,所以輕車熟路,散場之後完全不著急回去,他知道這不遠處的巷子裡有家很普通的旅店,乾淨而且不算太貴,可以住一晚,明天早上再走,又不會很累。
於是穿過文化中心的大廣場,又走十多分鍾的路,來到對面商業街。
這個時間,小吃攤是很多的。他也正好很餓了。看著前面大排檔裡香噴噴的烤墨魚丸子、水煎包還有炒麵,立刻饞得眼睛放光,飛快跑過去一頭扎進人堆裡買吃的。
才剛擠進去要交錢,偏偏就被一個人從後面抓住手腕往外拉,眼看旁邊其他買東西的人把自己的好位置搶走,真是洩氣。
他不滿的想看一看誰這麼不道德,打擾別人吃飯。回頭,只見一個穿著西裝革履的男人,呃……挺英俊、看上去還很眼熟。
那男人像是一路跑著追過來的,所以喘氣有點急促。
“不認識我了?”那人好一會兒才平靜下來,笑著說,“霍希霆。”
“我記得的。今晚樂隊的小提琴首席。”雲綻也立刻想起,難怪這麼眼熟,“我賣過你一根很棒的琴弓。”
霍希霆點頭:“我今晚用的就是那根。”
“你們的演出很成功。不愧是國內水準最高的樂團。”
“謝謝。”霍希霆顯然叫住雲綻不是為了說這個,“真是想不到居然會在這個城市裡遇見你。如果早知道了,林蕭一定不會拒絕今晚的演出。其實他就在離這裡不遠的城市。”
“林蕭?”
“是啊,你還記得吧。你們說好一同出行,你臨上飛機的時候忽然不見,然後接著便是音訊全無。他很擔心你,怕你是出了什麼意外。之前一直在到處找你。”
提起這件事,雲綻的確是感覺有些愧疚的。畢竟一聲不響的消失不見,對完全不知道他下落的林蕭、還有其他一些認識的朋友,是不負責任的事情。
可是他既然選擇離開,自然是不能讓別人知道的。這其中的緣故,也沒法和每一個人解釋清楚。
好在霍希霆是個很紳士的人,他見雲綻不說話,便也知道別人既然一聲不響的離開,自然有不能說的理由。也不便多問。
於是說道:“也沒關係,知道你平安就好,我會轉告林蕭的。這樣他也可以把這件事放下,安心回法國。這四年他一直留在國內授課和演出,很少回去。萊格先生也很希望他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