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做完為止。有次,他就是沒有做作文,在陳心家留到夜晚十點,臨走前,陳心微笑為他開門,一臉獅子老虎得逞過後的饜足,他真懷疑陳心是個虐待狂,看見別人受苦,他就快樂了。
「這麼變態? 平安夜還要補習,你老師沒朋友嗎? 一般人也會外出過聖誕。慢著,心哥? 也是叫心? 心靈的心?」
「是啊,不只是心靈的心,還是陳心的心。你可記得我們學校曾有一個考過九優、叫做陳心的人? 就是他,他還是……」
「是陳秋的哥哥嘛,這個我知道。可是,你到底怎會跟陳秋的哥扯上關係的?」
戴志簡略說明事情,王秀明笑說 :「那這陳秋也算有情有義,不枉你跟他交朋友。要知道,這怪人在班上的人際差得很,可以跟書kai子林春(注五)拚過了。」
戴志心想,其實他從來不認為自己是陳秋的朋友。他被陳秋的氣質吸引,又發覺陳秋也是塊好材料,看不過陳秋混日子。因此,戴志願意做陳秋身邊的跟班、小丑,總期望有一天能夠改變陳秋,使他活得更有意義。戴志不太享受自己的人生,只是,有時他覺得生存已是一種幸福,人不應該奢求太多。希望愈大,失望愈大,做人應該守好現時自己擁有的東西。每當他看見他人在浪費人生,心裡就有種不太舒服的感覺。
但是,事實證明,要改變一個人,先要改變自己——無論是龍鳳或是陳秋,也沒有因為戴志而改變。戴志想,或者他自己才是最需要改變的人。要怎樣改變,他不知道,只是隱隱意識到,升上中六是一條較平坦的路,到時會有更多時間讓他做自己想做的事。
他不介意現在花盡精力與時間,犧牲一年的自由去換取將來更多的自由。陳心恰好是一個能綁得住他的人——大概這就是運氣。
「那我就不打擾你做乖學生了,好好溫習吧。李旭一定會失望,他說最近買了幾張高畫質無碼的四仔,那女優的名字我都忘了,他只是說 :『戴志偉也會喜歡』,就叫我逼你明天一定要來。你要讀書,我就沒辦法,畢竟跟你識了五年,也想繼續跟你做同學。」王秀明就此收線。
戴志跟李旭、王秀明中一同班,因為頗合得來,而王秀明雖然是足球隊的靈魂人物,但又不時會來田徑隊這邊坐陣,故此三人一直也是朋友。李旭跟王秀明簡直是兩位一體,見到王秀明,那李旭就一定在附近,反之亦然,大概是因為他們小學時已認識,交情才那樣好。
注一 :仆街,粗口也,字面上是「跌倒在街上」,原意是咒罵人橫死於街頭。不過,那原意已被大多人忘記,現在此詞用法近於粗鄙地稱人為「那傢伙」,且由於被廣泛應用,那種粗口帶來的震撼力量已淡化了許多。
注二 : 那個……我不肯定是不是每個看這文的也有看過前作《春秋》,所以解釋一下。王秀明是戴志的中學同年好友,因患上淋巴癌而於中七休學,後堅持參加高考,獲得佳績,現處於休養狀態,打算翌年申請入讀大學。
注三 : 扮野,簡單而言是「裝蒜」。
注四 : 李旭,嗯……王秀明的好(基)友。
注五 : 林春,《春秋》的主角之一,是一名普通的書呆子,故有「書kai子」之綽號,而「kai子」是港式用語,指「傻子」。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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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志》 28 (美攻強受)
…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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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王秀明、李旭跟龍鳳合不來。他們各自的圈子有太大差異,一邊是清白,一邊卻半黑不白,自然不能和在一起。可是男生的友情比較瀟灑,彼此的友誼不會因為大家身邊各自的朋友而改變。他跟王秀明、李旭在一起時,最為輕鬆 ; 跟陳秋在一起,戴志覺得有趣 ; 跟龍鳳呢,戴志則被那危險與刺激所吸引。
可是,這個聖誕節裡,他為了一個會考而要將這些人拋開。聖誕假期間的補習很多時也不只兩小時,有時是三小時,有時可長達五六小時,他跟陳心說 :「心哥,你真是太傻。我又沒給你錢,你卻額外花這麼多時間在我身上,簡直就好似我曾有恩於你,而你現在要還恩。」
在他面前,陳心已很少戴眼鏡。有一次,戴志看他脫了眼鏡放在手邊,頓生頑心,拿起來戴上,卻發現那僅是一副平光眼鏡。陳心從來沒說過自己為何要戴平光眼鏡,戴志猜,他可能是覺得自己的長相偏向陰性,想靠一副眼鏡來增添斯文的氣質。
「你應該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