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1 / 4)

小說:大志 作者:隨便看看

在病房前的走廊徘徊,失了魂似的,看見來客就帶著一臉感激而疲憊的笑容說 :「多謝、多謝! 多謝你們來看王秀明,多謝你們……」

都過去了。

人的記憶如同流水,一衝便過去,捉不住痕跡、抓不住水的尾巴,即使是一些你想記得的事,也逐點逐滴地自指縫漏走。可是,有一天,那曾經在你面前經過的河水又流入這熟悉的川流,那時你又不知怎的,依稀辨認出水裡那一張張朦朧的臉龐,並因此而痛哭流涕。這些時候,通常是發生在夢中。每當戴志夢見龍鳳,醒來時眼睛有點溼。

當戴志夢見陳心,醒來時,他格外疲倦,彷佛一日的精力都被夢中之人所吸乾。有時他在陳心的床上醒來,要回想一下,才記得前一晚自己跟他打了場「友誼波」(注一)。他想,不知陳心夢見他戴志時,醒來後又會怎樣? 不知陳心夢見那個叫「陶微風」的人時,醒來,臉上又可有淚痕?

媚姨笑眯眯地捧出一盤切成彎月狀、皮也批掉的蘋果,說 :「你們不要吃那麼多零食,也吃吃生果,這才有益。王秀明,快過來吃!」

王秀明的茶點總是一大盤生果 : 蘋果、火龍果、鮮橙,有時也有西瓜、蜜瓜、芒果,但不能多吃。李旭說 :「以前的肉食動物,現在都轉行食素了。小學時,你還老屈我請你食M記、炸雞,我老早就說我沒什麼零用錢,可你這沒人性的傢伙,就強押我去買!」

王秀明一口蘋果蓉,還在分辯 :「什麼! 你也有甜頭的,十件麥樂雞中,我也會請你吃三四塊。現在我也不算是草食動物,也有吃點肉,但油炸的東西已經很久沒吃過,大概現在放一整盤在我面前,我也未必想吃,都清淡慣了。」

「你也敢用『請』這個字? 你敢? 這錢不是我出的,又是誰出的!」李旭氣呼呼地說。

「清淡一點好,」林春說,瞟了瞟身旁的陳秋,冷嘲 :「陳秋現在還像個小孩子般,要他吃一斤菜簡直是沒可能,生果呢,只肯吃荔枝和日本貨,不貴的都不肯吃。」

「哈哈,秋秋,你最近真是得罪了書kai子了? 怎麼他老是爆你大鑊(注二)?」戴志一向有「人肉垃圾桶」之美譽,凡是食物都丟進口,也沒有什麼是不吃的,他這是就跟王秀明搶蘋果吃,王秀明手快,叉了最後一塊蘋果塞進口中,腮也鼓起來,還幼稚地舉起勝利V手勢,戴志則一臉扼腕。

「你少管我! 關你什麼事!」陳秋冷冷地說,見王秀明的母親躲在廚房切菜,他就大膽起來,擁著林春的肩,細聲說 :「我們一點事也沒有,這傢伙一向不給我面子,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李旭一臉鄙夷 :「好心你啦,陳秋,真做錯了什麼事,就認一下低威(注三)。你們踏入第三個年頭,算是挺不容易了。」

林春掙開陳秋的手,臉色緩和許多,但笑容有點無奈與牽強,似是心知不笑一笑就很難打圓場,他說 :「別玩啦。我跟你身形差不多,你就別在這麼多人面前搞這花樣,怪難看的。對了,打機也打到悶了,不如出去逛一下吧? 在P市住了個多月,一星期才回家一兩天,我也很久沒行過T市了。」

眾人舉腳贊成。陳秋的姑媽在P市有一個單位,私人住宅,已空置了一兩年,恰好他們就讀的C大就在P市附近,他姑媽便賣陳秋一個人情,每月象徵式收五百元租金,便把那單位讓給陳秋住。當時,陳秋說服了林春一個月,林春就半推半就搬到那兒跟他住了。林春為了這件事,跟陳秋吵了一頓,主要原因是,他實在沒有顏面跟自己的母親說,他要與另一個男生一起住——而林春的母親知道兒子與陳秋有感情關係。

後來,陳秋把心一橫,登門造訪,認真地向林母說明一切,最後林母跟林春說 :「你搬去阿秋那兒住也不是不好,可以省下一大筆交通費。生活費呢,我每個月貼你一些,然後你再出去找幾份補習、教教鋼琴,也夠餬口。你也該獨立一下了。」

李旭則沒有住宿,每天於T市與P市間往返,光是車費,一天就花了二十元。可李旭不想自己在宿舍裡做雜事,就打定主意不住宿,倒也快活。他還手舞足蹈地說 :「我呢,一上車就睡覺,因為累嘛。有一天真幸運,我在T市前一個站醒來,發現自己枕在旁邊少女的香肩上,那女生竟然沒推開我! 哈哈哈,穿著S中校服的,明明很似AV中的水手服高中生,但樣子甜美,清純得像朵小百合,一定是見我李旭長得面如冠玉風華絕代……」

「妖,收啦你(注四)! 有空找盤水,照照自己的樣子再說。在我面前你也敢自稱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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