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1 / 4)

小說:大志 作者:隨便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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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微風笑起來,他那雙耀目微眯,任街燈映照出一種屬於舞臺的光采,他任何時候都活力充沛,長袖善舞,說出來的話比大明星的歌還要好聽 :「你是我朋友。交朋友不分年齡。朋友也有很多種,有些朋友是在pub交的,有的在公司,有的在網上,有的在床上,或者有的是你沒想過交得上的朋友。人不可能每天去應酬朋友,但每隔一段時間,想起某個朋友,而對方又碰巧想起自己了,就出來聚一聚。朋友關係不能成為束縛,束縛是屬於主人與寵物之間的。」

「你最近的寵物好嗎?」

陶微風兩手向後把著椅背,翹起二郎腿,仰看天上的月亮,說 :「很好,好極了。我手上還有兩隻寵物,一男一女,基本上我每天至少花一至兩小時去照顧他們,確保他們做到我要求的事。而之前我提過那位老師……也就是那個我差點愛上的可愛女人,我替她找了一個新主人。其實我先前想找你做她的主人,奈何你百般推卻,我也不好意思強逼你了。她的新主人是另一位出色的男性,是我朋友。他跟我一樣,必須透過佔有另一個人的生活,去證明自己的存在。

「這都市是一個死城。每日往來,看見千百張臉,五官各異,卻都有一種如出一轍的麻木,比兵馬俑更叫人悲哀。你想,二千年前的人都想到每個人的面孔不同、性格迥異,因而造出無數個形貌獨特的陶俑。古人又如何料到二千年之後,人每天出街見到幾十張一式一樣的臉猶不覺心寒? 所以我們熱衷於跟人聯絡。

「你知道嗎? 光是做朋友並不夠,那是因為我們太懂得說謊。面對一般人,我們總有幾分害羞、幾分矯飾,明明很想用大聲公將自己的缺點優點大喊出來,讓街邊洗碗的阿姐也聽到,但我們不敢做,因為我們不希望成為怪人。也就是我們出於自保,而希望自己看起來與其他人無大分別,這是所謂的正常。我們覺得坦露自己的真性情是不正常、天真的表現,因而去壓抑自己的內心。

「人,必須釋放。」陶微風扭過頭來,覷著陳心,雙眼放出一種彷佛要食人的亮光,使他那俊朗的臉更顯懾人,讓陳心生起一種膽怯與興奮。陶微風續說 :「你也知道我的規矩。我永遠不跟寵物在現實中見面,他們甚至不知道我的樣子是怎樣。那是因為我跟他們第一次傾談,就知道他們到底是主人或是寵物。我與適合做主人的人見面,例如你。一旦在現實見了面,主人與寵物雙方也有顧忌。你知道誰是你身體的主人嗎? 自己? 哈哈,錯了。自己只是自己思想的奴隸,你有發覺到人不能夠管束自己的思想嗎?

「思想如流水,沒人知道水源與盡頭,在人意識到自己的思想如流水時,那條流水已經存在,注它人要成為思想的奴隸。拿起筆,如有神助,但寫成幾萬字後,你發覺自己寫下許多沒想過會寫的文字。思想會脫軌,反過來矇蔽自己雙眼。那誰是自己的主人? 別人才是你的主人,我不是說街上任何一個阿叔阿伯、阿貓阿狗也能做自己的主人。我是指一些思想澄明,善於觀察,能挖掘人心底的聰明人。在這種人面前,自己的矯飾不過是孩子的玩意。可惜人——尤其是我們這種城市動物——那面具已經緊緊黏附在臉上,無法卸下。故唯有永不在現實相逢,才反而能確保語言的真實。你無必要去騙一部機器,沒必要去怕一個素未謀面的人會害你。對方不知道你的真名社會身份地位祖宗十八代身份證號碼你讀過的學校你班親戚你的妻兒你的丈夫,那你才能將最私密的一面坦露給他看。」

「很奇怪,」陳心疲憊地說 :「在這裡,反倒是最陌生的人,才是最親密的人。那些最親膩的人,沒一個知道我想什麼。也許我從來沒給機會他們知道過。

「陳三愁——在我出世紙父親那一欄上確實寫了這三個字。他是個風流種子,睡過的女人多到一個Time Square(注四)也擠得爆,但他亦僅僅知我叫陳心。他知我跟一個女人生得很相似,那女人叫何清玉——也就是我出世紙母親那一欄上寫的三個字。我小學時,陳三愁莫名其妙發了跡,開了間茶餐廳,我們一家人細屋搬大屋。那時我還小,心裡也不懂得高興,只想 : 搬屋了,又如何? 該回家的人還是不回家,但我媽見到新的大屋,就眉開眼笑,我弟弟Autumn也是,於是我就知道 : 原來家裡有錢、搬大屋,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

「那時我就發現自己很難笑得出來。為什麼呢? 大概是因為小時候有一次,我看見陳三愁跟何清玉吵架……我忘了是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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