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晨的語氣讓安凡誤解了他的意思,皺著眉頭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就是靠近黑芝麻胡同的那一家,調的醬汁真心不錯,還支援外帶。我有時候回家就會順帶著捎上一份,可惜後來搬家了,連最後一次炸醬麵也沒吃上。”
“為什麼說,是最後一次?”洛步晨繼續問。
“別提了,說起那個勞資就來氣。你不知道那天我運氣有多背啊,簡直背到家了!”安凡的語氣不由地升騰起幾分怨念,“在我搬家前天晚上買了份面打算帶回去,那時候下老大的雨,我急著趕路結果被個路邊的東西給絆了一跤,爬起來一看才發現是個小乞丐。”
“……”洛步晨不說話了,沉默之後他說,“繼續說。”
“唉,在下雨天被個乞丐絆倒就夠衰了,偏偏還是個剩了一口氣快要餓死的傢伙。你說這是堂堂天朝帝都吧,還真有笨到能把自己活活餓死的笨蛋哎!”安凡說到這裡,攤手無奈地嘆了口氣,“也怪我那時候還小,太天真太善良,就好心地把他搬到了個能避雨的地兒,見他餓得不行就順手把剛買的炸醬麵送給他了唄。”
“然後呢?”
“然後——然後他竟然不領情啊靠!”安凡說到了激動的地方,“還一本正經地跟勞資說他不是乞丐,是哪裡哪裡的大少爺,還說要讓我吃不了兜著走。靠,騙人的多了沒見過騙人的理由這麼爛的,大少爺能混成他這副德行,我說不定也是某個外國的王子呢。”
安凡說到這裡,見到洛步晨陰沉著臉不說話,禁不住奇怪地抬手晃了晃。
“喂?喂喂?怎麼突然不說話了?吃壞肚子了?”
“你才吃壞肚子了!”洛步晨憋著一口氣就爆發了。
嘴上硬著,洛步晨心裡卻變成了一團亂麻。安凡剛剛說的,他小時候,北京鼓樓大街,黑芝麻胡同,雨天,小乞丐,炸醬麵……按照上述的種種形容,難道,難道說……
七年前他初戀的那個女孩子,就是……安凡?!
“你,你不是女的?”洛步晨看著安凡就脫口而出。
“你大爺的才是女的!”安凡被洛步晨突然冒出來的一句無厘頭的話惹怒了,“我最討厭別人把我認錯成女生了,現在還好,小時候那些叔叔阿姨通通把我當成女孩子,見面就捏我臉說什麼‘喲,好可愛的小女孩,今年幾歲啦?”靠!眼睛都長到哪裡去了。”
“……”就你那張臉,讓人不搞錯也難吧。洛步晨暗道。
“後來勞資一怒之下受夠了,見到再認錯的人就直接告訴他‘勞資是男的,尼瑪才是女的!”嘿嘿,還真沒多久就沒有人認錯了,哈哈哈~~”安凡得意洋洋地大笑。
“……”那絕對是被你一口一個勞資給嚇到的。洛步晨暗道。
仔細想想也是,洛步晨本來很納悶以安凡長得又俊又漂亮的外表,說話做事怎麼會那麼大大咧咧,原來是這個原因。雖然是可以理解沒錯,但是,但是——
為什麼不是“她”,而是……“他”?!
這勾起了洛步晨腦海深處那段七年前在北京的久遠回憶。
那一年,洛步晨12歲。十來歲的少年,正是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年紀,而洛步晨也提早進入了青春的叛逆期。受夠了家裡面整天逼著他學這學那,小洛步晨構思出了一個偉大的“離家出走”計劃,用積攢的零用錢在網上訂購了機票神不知鬼不覺地跑掉了。
離開香港去哪裡呢?想了想當然是去讓全國人民都心懷嚮往的帝都咯。
於是小洛步晨瀟灑地留下一封“本少爺要出去闖蕩天下”的親筆信就開溜了,可不知道這封信幾乎把洛家上上下下搞得雞犬不寧。得知寶貝兒子離家出走的洛大老爺立即下了一道死命令——出動手下的所有人馬,也得把小少爺給他找回來!
在香港那邊被翻得底朝天的同時,小洛步晨已經獨自一人飛抵了北京。
出了機場之後,某位平日裡被寵壞的小少爺就杯具了。一來人生地不熟的又舉目無親,二來那些日常起居的事情洛步晨哪裡會,連找吃飯住宿的地方都不知道。洛步晨現在想想,當年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沒被人販子拐了去,不然可真的要客死他鄉了。
身上帶的零用錢很快用完了,而小洛步晨又不懂得怎麼打工賺錢——雖然,有沒有店願意招收個只有12歲的身份來歷不明的童工還是個問題——小洛步晨就摸出兜裡最後兩個硬幣坐上了地鐵,隨便挑了鼓樓那一站下車,結果不出所料地迷路了。
找不到回去的路,偏偏趕上天黑又下著雨,沒帶傘的小洛步晨直接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