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在家時開了煤氣,瀕死的時候求生的本能讓他爬到了門口,但卻沒有力氣站起來開門,他趴在地上覺得自己大概要死了,覺得挺對不起他爸媽的,因為他是獨生子。還好他媽媽正好有事回家開了門把他拖出去讓他撿回一條命。
他爸媽嚇壞了,從那天起每次出門都要找他的朋友去陪他。我就是被他媽媽找過去的,他媽媽本來是個氣質極好的中年女人,但我那天見她覺得她比實際年齡老了10歲都不止。
從他那兒回來那天晚上我失眠了,想了很多。我忽然發現我以前老因為蔡謝糾結來糾結去挺沒意思的,因為他我不願意出國深造,覺得只要能跟他混在一起,過什麼樣的生活都無所謂。可那多傻啊,我很快就26了,我5歲跟蔡謝認識,打了十年架,又不清不楚的跟他糾纏到現在,我還有多少個20年?我不能再在他身上浪費時間了。蔡謝人不壞,可也不值得我把一生都搭給他。楚風跟我說,如果你還有夢想一定要去追,哪怕它不切實際遙不可及,不要因為任何外部影響放棄,讓自己以後後悔。他說他既然已經不能再拿起琴,那就要重新過活,不再顧忌太多有的沒的,他說他被他媽拖出門呼吸到新鮮空氣的那一刻終於明白了一句話: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盟盟,你比我還要小兩歲,我已經蹉跎了這麼些年現在才頓悟,你的事我沒權利評價什麼,不過你自己想想吧,別讓自己到來不及了才後悔。”
鄭思遠和馬開元在病床前守了一夜,第二天早上鄭嘉欣過來他們才各自回家。鄭思遠開了門,一眼就看到鞋櫃上他給麥盟的備用鑰匙,心裡有些酸澀,他拿起鑰匙握在手心裡,直到手心發疼才放下,上面的鑰匙印卻一直到晚上睡覺都沒有完全消退。
兩人誰都沒聯絡誰,麥盟貌似正常的上班直到放假,他拿著一早就買好的火車票揹著包回家。深夜擁擠的火車上,麥盟閉上眼休息,腦子裡出現鄭思遠的臉和宋早那句帶著深深喟嘆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生活總是有這樣那樣的不易啊。
26
鄭思遠的審美觀從初中起就沒怎麼變過,大眾又膚淺。漂亮,大胸,細腰,長腿,至少要佔一樣,但最後跟每一任女友分手的原因幾乎都是性格不合。為此鄭家姐姐沒少吐槽他,說讓他以後找女朋友別挑長相,找個可心的。但也總會被鄭思遠以家裡有個美女姐姐審美標準線低不下去為由搪塞過去,一次次重蹈覆轍。他跟女孩兒交往的過程一般就是看上眼了就想盡辦法去追,追上後就使勁寵,寵不下去了就分手,遇到不願意分手的就冷戰,冷到同意分手為止,一般情況下,美女的自尊心都挺高的,你不要我自然還有別人等著,最終都會和平分手。用阮勻的話說,鄭思遠的感情模式還停留在中學街痞少年階段,但偏偏很多女生還吃那一套,所以鄭思遠也就從沒認真反思過自己的做法有什麼不對。
直到後來他認識並漸漸熟悉了陸行。當然陸行跟他的審美標準線八竿子打不著,但卻是因為陸行,鄭思遠第一次考慮到如果自己將來結婚的話,就應該找個女版陸行,讓人舒服又安心。再後來麥盟出現,打亂了他的預想。
鄭思遠剛開始覺得麥盟就是個衝動的毛頭小子,後來慢慢接觸就發現他遠比他的長相成熟和固執。因為工作關係,鄭思遠接觸過的國內外設計師是gay的不少,也不是沒有跟他說喜歡的,但知道鄭思遠是直的以後也都不了了之了,那樣認真追求他的,麥盟是第一個。他其實一直都說不清對麥盟是什麼感情,文學作品裡那些一見傾心山崩地裂海枯石爛至死不渝的愛情鄭思遠不相信也不期待,他也覺得沒多少人會遇見。大多數人最後都只會跟一個合適的人平平淡淡過完一生,就像他爸媽。他們之間沒什麼轟轟烈烈的情史,也從來不過情人節之類的洋玩意兒,但卻共同生活了幾十年,有爭吵有矛盾,但說慣性也罷法律約束也罷,一直在一起。
麥盟的出現是個挑戰,挑戰了鄭思遠一直以來秉承的戀愛可以隨便,結婚必須嚴肅另算的想法。鄭思遠不明白作為一個gay,麥盟怎麼竟然還會有那麼天真又理想化的愛情觀。他跟鄭思遠說過他很早就出櫃了,所以跟他交往就是以結婚為目的的。這讓鄭思遠很受觸動也很猶豫。他挺喜歡麥盟,但那些喜歡也沒有強烈到足夠顛覆鄭思遠固有的世界觀。
在醫院樓下那天鄭思遠就清楚的意識到按現在的社會現實,他要和麥盟在一起阻礙實在不少。就像當時姐姐可以大大方方的把馬開元叫去,同病房的看到了,也只會說真是個好女婿,可麥盟卻永遠不可能有個對外的名分,世界上不是隻有他們一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