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會功成名就了給老頭子看。”
“任非雲大我六歲,道上有名的皇家一號的太子爺。那會兒皇家一號沒現在這規模,不過也夠唬人的了,我們當時在那看場子的都崇拜他,有次跟我同一組的弟兄幫他買過一包煙,那傢伙興奮了好幾晚。任非雲那個時候,幾乎就是個會發光的金人。能認識他,是因為我救過他一次,也就在我從家裡出來後的半年。他有個弟弟,當時為了爭家產,明爭暗鬥,任老爺子去國外時,他中了暗算,我就是那時候救的他。後來……後來他弟弟,也是我殺的。”印風低著頭,手仍覆蓋在鍾明手背上,喃喃道,“我殺過人。而且不止一個。”
鍾明沒回答,印風也暫停了故事的敘述。
須臾,鍾明手腕翻轉,羞澀卻又堅定地,握住了印風冰涼的手,放在身側道,“繼續講。”
“蹲進去前的那幾年,我也是有夢想的。我想成為任非雲那樣的人,總忍不住親近他,和他在一塊,做事又瘋又狠。可我現在想想,挺傻的。我只是不想讓我爸看不起我,心裡有團火在燒,我那時一直提醒自己,要往前衝,不能把讓這火滅掉,總有一天,這火勢會燎原。其實一個十六歲的人,能有多大的膽?每次傷了人,做噩夢,都是任非雲陪在我身邊。”
“沒錯,我以前愛他。因為他支撐起了我整個世界。”
“我是被他親手送進牢裡的。”
“被抓進去的時候,我腿上爛得都在爬蟲子。那時是夏天。”
印風整個身子不知不覺蜷在副駕駛座上,頭靠著車窗,雙眼有些失神。
“我看到他訂婚了,可我相信他會來接我的。我每天都在等。”
“一直等到最後,我站不起來了,腦袋也迷糊了,拖了很久後,牢裡難得的來了醫生,我高燒不退,醫生說腿是治不好了,拖太久。身體也是那時候垮掉的。”
“後來收到我爸的信,收到二胖的書。慢慢地腿上的傷也好得差不多。再後來我爸走了,我媽也不在了。我媽沒墳,因為連骨灰都不知道在哪。我爸當時是被判貪汙,交不出錢,當場逮捕,我媽心肌梗塞,走的突然……沒人去醫院處理……再後來二胖趕去的時候,已經送去火化了,卻連骨灰都找不著……我沒能給他們送終。”
“那之後,我再沒想過任非雲。”
車子驟停。
鍾明倏然轉身抱住印風,把他腦袋摁在自己胸前,“沒事了,都過去了。”
印風在鍾明懷裡點點頭,髮絲隨著他動作撓在鍾明下巴上,鍾明只覺自己的心也被不知覺地撓了一下,既癢又疼。
十分鐘後。“到地兒了?”印風悶在鍾明懷裡問。
“沒。”
“那咱維持這造型是打算幹嘛?”印風聲音悶悶的。
鍾明立即鬆了手,臉上蒸騰起淡淡紅暈,“這就走,這就走。”
車子稍稍提速,車裡握著方向盤的手卻只有一隻。
印風輕輕地回握住鍾明的手,感到掌心傳來的熱度和黏膩,竟讓自己前所未有的安心。
大年初一還營業的照相館著實不好找,轉悠了半天,才在大學城附近找到一家。
門口坐著一中年人,正聽著戲曲嗑瓜子,門口兩個倒福端正地掛著,喜氣洋洋。
鍾明先一步走進,對著中年人說,“我們來照相。”
老闆頭都不抬,繼續晃悠著大腿嗑瓜子,道,“照相師回老家去了。我只能照照普通照。”
印風跟上前,和鍾明並肩道,“就是要普通照。”
老闆斜睨了兩人一眼,“過年算雙倍價。”
鍾明輕笑,“成,麻煩你了。”
老闆不耐煩地撇了撇嘴,指著裡間道,“去那等著。”
鍾明側身,讓印風先走。
老闆磨蹭了好一會才進屋,拉了倆人身後的幕布,開了大燈,才道,“我技術不好,拍岔了可別怪我。”
鍾明好脾氣道,“你盡力就好,我們就這麼站著?”
“快快快。隨你們怎麼站,倆男人還能怎麼著?難不成還抱著?”老闆頗不耐地催促。
印風淡淡地瞥了老闆一眼,一步側身到鍾明身旁,摟住對方的腰,在他臉上親了下,在倆人瞬間轉為震驚的目光中閒閒道,“就拍剛剛那一張,懂?”
老闆呆在原地。
印風在聚光燈下不辨神色地站著,手中力道不減。鍾明只是怔愣一瞬,忽然步出印風的懷抱,又轉至身後,雙手搭著印風的腰,對老闆道,“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