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俊看了看茶几上扔著的麵包,搖頭:“還沒,天氣不好懶得動,去喝兩杯?”
“那必須的啊!”張強站起來,“你等著,我給立文打個電話。”
張強從臥室拿出手機,馬立文的手機關機,打到店裡,朱寧說人是回來了,已經下班走了。張強估計他壓根就一天沒上班,朱寧這是幫著圓謊呢。
“行了,就咱哥倆兒吧,你等我洗把臉啊。”
“恩,我也回去換雙鞋,待會來找你啊。”高俊笑呵呵的走了。
張強索性就沒關門,好歹洗漱了一下,回屋找了身乾淨衣服換上了,其實應該洗個澡,渾身都是海腥味,鬍子也該颳了,顯得有些邋遢。剛回來的時候還一臉憔悴,不過現在精神倒是很好,13年沒見面的哥們兒,確實讓人興奮。
張強跟奶奶搬進這個小區的時候才11歲,小區剛蓋好沒多久,那時房地產還沒這麼火,兩三年,小區才住滿。所以那些年張強混在一起玩的,都是衚衕裡的那些拜把子兄弟。高俊跟他二姨一家,是晚了一年才搬進對門的,高俊那時候孤僻的很,一直都不跟別的孩子一起玩,在學校裡也獨來獨往,基本上沒什麼朋友。直到一年多後,高俊升入中學被欺負,張強理所當然的挺身而出,又交代同屆的老五老六老七照顧,這才慢慢的熟了起來。他們的老大楊闖很照顧高俊,加上後來高俊性格也開朗了不少,打架也知道怎麼夯磚頭了,張強就不怎麼在意這個起初被戲稱為八妹的漂亮小孩了。那時都是十三四的初中生,每個男孩都差不多,除了打架就是逗小姑娘,在乎的就是有機會展現自己英雄形象的弱者。
雨雖然停了,五月初的天,夜晚還很涼。倆人也沒走多遠,進了小區門口的火鍋店,天氣溼寒,吃點熱乎的正好下酒。高俊說自己回來才三四天,下週去公司報道,是家外資的廣告公司。張強的話相對的就密了很多,說當年的幾個兄弟,說這些年的日子,但他記性不太好,話題跳躍的根本沒有銜接,說蹦就蹦了。
其實張強以前的性格還是很睿智的,就像小說和電影裡演的,組織的二把手不是反派就是謀臣,不過自從他們老大楊闖橫死街頭後,張強就變得有些迷糊,或者說糊塗,糊塗的從那種血氣方剛的日子裡退出來,糊塗的上了大學,糊塗的畢了業,糊塗的創了業。他和奶奶搬家那年,他父母已經各自又成了家,所以他奶奶前兩年過世後,張強就沒什麼責任了,日子過得就更糊塗了,身邊的朋友多,又沒個固定的女朋友,賺多少錢就花多少,也不想什麼以後。可誰又都不敢小瞧他,頗有點大智若愚的意思。
女人講氣質,男人看氣勢。雖然高俊的笑容一直就沒摘下來過,可還是給人種孤傲的感覺,但張強卻不怎麼在乎,當年的陰鷙的小刺蝟能夠再叫他一聲“二哥”,面子就挺足了,何況人家人生的一半時間在吃美國麵包,如今是名副其實的衣錦還鄉。
“行啊小子,飯量見長啊。”張強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了,精神雖好,可身體太累。
高俊盯著他,把嘴裡的東西嚥下,擦擦嘴才說:“餓了一天了,時差一直沒倒過來,下午才醒。”
倆人喝了口酒,高俊咋舌:“還是白酒夠勁兒啊!”
“呵呵,怎麼,美國沒有茅臺?不是比國內還便宜麼?”
“喝酒講究氛圍,跟一群洋鬼子喝茅臺?”
倆人都笑,張強點了根菸提神,高俊繼續吃。
“烤鴨吃了沒?哥明兒帶你去回味回味?”
高俊連連搖頭:“可別了,這倆天別的沒吃,光吃烤鴨了,再吃我就成鴨子了。”
張強立刻哈哈大笑,高俊反應過來,不動聲色的解釋:“出去的時間太長,都忘了母語的延展意思了。”
“是,你是得好好補補,再來盤上腦?”張強還是眯著眼樂。
“不了不了,吃——嘿!”高俊的這聲“嘿”,還是很地道的,調侃味兒十足,“擠兌兄弟是吧?”
“成!”張強樂的更歡了,“還知道什麼是擠兌。”
高俊好笑的搖頭,也點了支菸:“也就知道這點兒了,出去的太早,成語都沒學會幾個。”
“著什麼急啊,回頭哥哥給你整一妞兒,包你一個星期,京罵朗朗上口。”張強給倆人添酒。
高俊低笑:“你這不就開始教我了麼。”
“嘿,學的還挺快!”張強舉杯,倆人幹了一口。
都說喝酒紅臉的人實在,白臉的人奸詐,高俊和張強,都是後者。無商不奸,那個生意人喝就上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