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有我主動出場的機會,是不是來點自我介紹比較好一些?支援的請舉手。
好吧,我知道你們都不支援,但是,請求駁回。
因為現在,哈,我說了算。
我的故事,其實很長很長很長很長,長到能追溯至公元前771年西周滅亡時開始。
哈哈哈,開個玩笑,別介意。
咱們回到正題上來。
我是花非花,是個賊。雖然做賊不是多麼光彩的事,不過在我看來也不是多丟臉的事。畢竟,我老孃是個賊,還是賊界的大姐大,做兒子的繼承衣缽也不算錯。當然,話又說回來,能把我老孃的事業給發揚光大了,我也覺著臉上挺有光的。
不過,有時候靜下來時,其實還是會多少羨慕些那種平淡生活的。有一幢小房子,養只貓,存一點小積蓄,再有我們家五六陪在身邊,挺好。雖然不富裕,至少能安安穩穩度過一生,也算是福氣。
嚴格來講,那應該算是我的一個小願望,只存在心底,沒敢提上臺面來。你問我為什麼不提?傻啊我,那種話一說出來,花娘不打斷我三條腿才怪!
扯遠了,再回來。
其實在我小時候,大概五六歲的光景上,生過一場病,燒得糊塗了,人都差點過去。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後,從前的記憶就沒了。一個小孩子,能有多少記憶?沒了就沒了唄,也沒覺得多難過。花娘也不難過,某些時候我甚至覺得她挺幸災樂禍。當我醒來並且茫然著問她是誰時,她居然能眯著眼笑完然後呼啦甩我一巴掌。
小子哎,你敢忘了你老孃?信不信老孃打斷你三條腿!
打斷三條腿什麼的,向來是花娘的口頭禪。小時候覺得是她算數不好,大了懂事了才驚覺,花娘,有您那麼當媽的嗎?還有盼著自個兒子當太監的?
而真正讓我覺得她幸災樂禍的,是在我明確表示自己完全忘記過去的事時,她笑得跟撿了元寶樣,連帶著臉都抽了。花了半晌軸回自個兒走形的臉,花娘很大度地表示,沒事沒事,過去的都是浮雲,忘了就忘了,不差那點小回憶。
所以說,看吧,都說她幸災樂禍了。否則,你去找找看,世上有哪個當孃的不緊張自個兒子?哪怕真覺得小孩子失憶不算病吧,您多少皺個眉假裝著驚訝一下下也好啊!
總算她還有良心,知道告訴我自個兒名字叫花非花。雖然那時候人小,不過字多少還認識幾個。姓花本來就覺得有點掉價了,回頭再整個非花,一度讓我懷疑她老人家是不是以惡整自個兒子為人生最大興趣來著。
等到後來再把五六領回家後,對於花娘起名的功力,我已經無心再吐槽了。
五六五六,花娘,你夠狠。直到現在我都慶幸,當初幸虧沒叫五花肉,否則一想著自己懷裡摟著一大個五花肉,真是再多邪火也噗哧一下成了煙。
不舉什麼的,想想都覺得不能活。
而說到五六,真是恨不得連腳趾頭都用上好來描述我那澎湃的心。猶記當年,花娘大概良心發現做了這輩子唯一的大善事,就是把五六從孤兒院領回了家。第一眼瞧見他時,就覺得這孩子怎麼能長成那樣呢?水靈水靈的,跟朵花樣,眼睛裡還常常滾著一團霧氣樣,看著就招人喜歡。人也安靜,規規矩矩老老實實的,怎麼看怎麼喜歡。當然,後來才知道他那是懶得動彈,著實壞了大好情調。這是後話,咱們待會再說。
一眼瞅著五六後,我就在想,花非花這個名,其實應該給五六才對。而我不知道的是,二十多年後知道了一切所謂的秘密時才驚覺,原來花非花這個代號,果然本就該屬於他。
又扯遠了,咱們再回來。
話說,自打五六進了家門後,我一下就覺得生活開始變得多姿多彩起來。你想啊,花娘那會事業正如日中天的,習慣性消失後偌大房子裡就只剩我一個對著空氣數日頭,多無聊不是?有了個收養來的弟弟,那就是一天大的寶貝了,能不高興嗎?所以,打他到我跟前開始,做一個合格的哥哥就成了我小小夢想裡最不能少的一部分。
不過,事實證明,做哥哥什麼的,真不能一頭熱。
在無數次獻殷勤而得來的是他的毫無反應後,我以為花娘領回個傻子來。想想,又覺得不對。長得那麼漂亮的小東西,又是能被花娘看上的,怎麼可能會是傻子?
估計是我獻殷勤的法子不對,他不喜歡我那些個槍啊車的,那就換。我換,我換,我換了個最大個的芒果跑到他跟前,獻寶樣遞到他眼前,他瞅了瞅,沒接,繼續閉上眼躺椅子上曬太陽睡大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