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將記憶給忘記了,甚至與連說話也不會,吃飯也不會,除了會走走跑跑之外,像完全新生的嬰兒一樣。
他想了想,覺得這樣也好。從舍憂崖上跳下來的人,過去也一定是傷心的,既然忘了,就忘了吧,他只當自己得了一個上天賜給的小孫子。
他就給他取了個新的名字,叫做朝生,開始手把手地教他,教他吃飯穿衣,教他開口講話。或許朝生的腦子深處還殘留著過去的東西,學什麼都學的很快,一點就會,聰慧的簡直有些不可思議。第二年秋天的時候,他的聰慧便與世間尋常的十二三歲的男孩子無異了。
他當年為了逃避一份孽緣,逃到了深山老林裡頭。這兒的一方峽谷,四周都是峭壁,外面的人幾乎進不來,只有一個極其隱秘的出口,只有半個大人大,被雜亂的草木掩著,外人輕易根本進不來。他當年也是在外頭活了兩三年,才在一次無意中發現了這處世外桃源。
陳爺爺得了朝生,覺得自己的人生也算很圓滿了,雖說自己半生疾苦,沒想到老了老了,得到了一個這麼聽話懂事的小孫子,過上了含飴弄孫的生活。只是偌大的山谷只有他們祖孫兩個,他怕朝生會覺得無聊,便唱戲給他聽。沒想到朝生極喜歡,也跟著他依依呀呀地唱。他是極有天賦的孩子,竟然一點就會,不過半年的功夫,便可以唱戲給他聽了。
只是朝生漸漸懂得的多了,便常拿戲文裡頭的故事問他,問他什麼叫思春,什麼叫錦繡佳人,什麼又叫青梅竹馬,什麼又叫洞房花燭。他就一一解釋給他聽,心裡也是沉沉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他已經垂垂老矣,餘下的日手已經不多了,如果在他死了之後,朝生孤零零的一個人,又那麼年輕,一輩子這樣過下去實在可惜。
到了冬天的時候,他有一次上山去砍柴,終於一不小心從山上摔下來了,這一摔他的身體算是徹底地毀了,數十年生活在這樣陰冷潮溼的地方,他早就積橫了一身的毛病,如今可算都找上門來了。他看見朝生的急切和恐懼,心想,這麼大的一個孩子,如今心裡頭也是恐懼的吧,怕自己死了,留下他孤零零的一個。
想了幾天之後,他決定趁著自己還能活一些日手,帶著朝生出山,再回到人世間去。
當年他為了一個人躲到了山裡來,如今再為了另一個人重入紅塵。
朝生似乎很喜歡外面的生活,他卻也遇上了自己的煩惱,因為到了外頭他才知道,原來自己的臉是很嚇人的,沒人願意看見他。
陳爺爺便把自己的匣手開啟,拿了好多的金銀珠寶來,給他打造了一個金色的面具,戴在了他的臉上。朝生生的很文弱,什麼也做不了,唯一可以謀生的只有唱戲了。
陳爺爺也覺得很慨嘆,好像命運故意這樣捉弄,他的朝生,最後也要步上他的後塵,成了一個地位卑下的戲子。
雖然很傷心,但朝生也總算找到了一個謀生的渠道,他將來死了,也不用再擔心他會活不下去。
朝生身段優美,唱腔清麗,畫上濃妝出去唱戲,竟然也很快就唱出了名氣,第二年春天的時候,便已經有了很高的聲名,連石府主子的壽宴,也點名邀請了他,富春戲班子一時風頭無兩。
在接下來的一個漫長的春夏,朝生都覺得自己像活在戲文裡頭一樣,他見到了這世上最偉岸的男人,成了他的孌寵,再也不是一個小小的戲子。他成了石府裡頭最炙手可熱的陳少爺,儘管這樣的榮寵,他知道不過是因為另外一個人,那個人的名字,叫做燕來,小字冬奴,是他喜歡的那個男人的小舅子,是東都有名的公子。
他沒有想到,男人對那個叫冬奴的男孩子竟然那樣痴迷,那樣的深情,叫他也覺得動容。他想那個冬奴真是好福氣。
所以在他覺得自己就要死的時候,他在心裡頭默默地念,渴望自己下一輩子,也投胎成冬奴那樣好的命,有一個這世間最出色的男人喜歡他,念著他,生生世世愛護他。
這樣的人不需要很多,有一個就很好。
等他下輩子再見了他,如果還問他那一句“你不認得我了麼”,他會告訴他,說他認得,他就是他上輩子最愛的那個人,名字叫做石堅。
人的一生,總有一個深深愛戀的人,即便走到生命的盡頭也不願忘記。
人世輪迴,如同花開花落,燕去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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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奴做了一場很長很長的夢,夢裡頭苦澀纏綿,浸著淡淡菊花香。
(打賭看到這句話許多大人心裡都五味雜陳,會有守得雲開見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