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麼?
不。
不是的。
是我愛他。
哪怕之前他對我整整八年的苦追求視而不見棄之如履,我也愛他。哪怕他三年前他大義滅親親手把我送進監獄,我還是愛他。哪怕知道跟著他回來會從此萬劫不復,我依舊愛他。
這就是我的悲哀,逃不開的枷鎖。
他要贖罪,我便給他機會。凌蒼是不喜歡欠人情的,我怎麼捨得讓他心懷愧疚的活著。
但我至少不能讓自己活得像原先那麼難堪,讓他厭煩。
自從趕走了他們,後面幾天過得也還算清淨。
凌蒼出差後到現在,我們也就剛剛才通上一次電話。
半夜一點,他打電話問我在不在吃飯?我說吃過了。
他說好好休息,別亂跑,隨後又聊幾句無厘頭的話,之後他那頭就響起陣陣敲門聲,他對著電話說了句後天回來,就匆匆掛了電話。留我在這頭愣住。低頭看了看手腕上鏽跡斑斑的手錶,時針指向凌晨一點,沒錯啊。他這個時候問我在不在晚飯?!這是不敢相信,凌蒼一直都知道兩地時差的。他問我在不在吃晚飯,難道他不知道我這邊是半夜麼?這次通話全程都很匆忙,而且凌蒼說話有些無厘頭,一點都不像他。估計是那頭事情太多忙得無暇顧及,心不在焉。
算算這日子,他離開也半個月了。
走得時候不是說三天的麼,結果都半個月了,我有些煩躁地翻開日曆塗塗畫畫。
躺在床上卻怎麼也睡不著,翻來覆去就覺得心裡不舒服,又無處發洩。有什麼東西悶在深處在不安分地攪動。這種感覺既陌生又熟悉。
最後我坐了起來,下床,蹲下在床底下摸索。當碰到一個尖尖的東西時,手立馬觸電似地縮了回來。這東西不能碰,心裡有個聲音不斷告誡道。
想了想,又伸手摸向旁邊的位置,一個破舊的塑膠袋。
我開啟塑膠袋,拿出了裡面皺成一團的舊報紙。
藉著微弱的月光,我把報紙一點一點鋪展開來,露出了藏在最裡面的煙盒。這煙是我偷偷藏的,凌蒼不知道,他要是知道肯定會把它丟了的。不過,他壓根就不知道我會抽菸。
這煙不過是平常小商店裡隨便花幾塊錢,就能買上一包的劣質煙。煙盒已經破的不成樣了,裡面也只剩下最後幾根。
手指有些顫抖地拿出其中一根,一股刺鼻的惡臭味混雜著發黃報紙的黴味撲鼻而來。
這是那三年我呆在監獄裡最熟悉不過的味道,裡面的所有身體與心靈都兼具這種腐朽的味道。
這包煙的大多數是在獄裡那個暗無天日的角落裡抽完的。
那些日子凌蒼天天來找探望我,告訴我已經被保釋了,問我願不願意跟他回去。
本來我什麼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