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塵埃落地。
吳哲坐上了總裁的位子,陶濤在日夜訓練,成才結清了他最後一筆帳,準備飄流天涯,而袁朗,則繼續漫不經心的醉生夢死。
袁家祖宅,是個大到空曠的大房子,等到年終要開酒會的時候,袁朗已經重新融入了這個他離開了十年的城市,私家車道上,寶馬香車開了一排,社交動物們都很給面子,畢竟跟紅頂白是這個殖民城市永恆的劣根性。
袁朗是酒會的主人,但似乎吳哲才是眾人的焦點,尤其是女孩子。
自然是個人有點腦子的都能看出來,一個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一個是身家清白自強不息的打工皇帝,誰更適合拿來做老公?不過,做了總裁就要有總裁的樣子,如今的吳哲已經學會氣勢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絕別人的接近,當然,這樣只會讓他的行情更看漲,一個神秘的偶像總是更誘人。
成才號稱要多結識美女,其實不過是分別在即,一點微妙的離情別意在心頭,讓他忍不住想纏著吳哲久一些,吳哲穿訂製的白色西服,修身長款,更顯得肩寬腿細。至於成才,基於他一貫的壞品味,領帶與襯衫,襯衫與外套全部撞色,他把領帶打一個結掛著,自以為這就是朋克,這就是雅皮。
吳哲一看到他就笑到無力,招招手拉他到小陽臺上靠著,重新幫他打領帶。
“其實,被你這麼一搞,就沒有味道了。”成才擦擦鼻子。
“有味道?”吳哲一掌拍在他胸口:“你知道你這叫什麼?我最近剛學了一個新詞,”
吳哲勾勾手指,成才只能更加靠近一些,吳哲湊在他耳邊輕聲道:“土帥!”
成才大怒,伸手掐他脖子,吳哲只是按住他,道:“乖,別在這兒鬧。”
成才回頭看看長窗之內的衣香鬢影,無奈的鬆了手。
“離開香港打算去哪兒?”吳哲問得漫不經心。
“尼泊爾。”成才笑道。
“那裡有美女嗎?”吳哲詫異。
“切,什麼意思,我就不能長品味了?老子現在開始信佛了!”成才挑著眉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吳哲忽然有點恍惚,輕聲默唸:“你不覺得很不公平嗎?放下屠刀的人,就能立地成佛,那麼從來沒有摸過刀要怎麼算呢?”
“切,這有什麼好不公平的,佛祖也欺軟怕硬,你才知道啊?”
吳哲愣了愣頓時大笑。
“嗨,嗨,嗨……別笑了,你的FANS看了該嚇到了。”成才佯裝去捂他的嘴。
吳哲轉了個方向背對著窗內:“這樣就沒問題了。”
離愁別緒會讓一個人心思細軟,成才看看天下的明月地下的水影,忽然覺得如此良辰美景文藝一下也沒什麼大不了,於是他拍著吳哲的肩膀小聲問:“嗨,哥們你這算是成功了嗎?”
“唔,算了。”吳哲笑道。
這次計劃的大綱是袁朗訂的,細則卻是吳哲寫的,經此一役,他正式成為袁朗的合夥人,袁朗想要甩掉他已經不可能,除非真的把他灌在水泥裡沉海底,但是那又有什麼必要呢?他們的家身性命已經密不可分。
“那麼,你還喜歡他嗎?”成才眨眨眼:“你以前說,如果你成功了,你就能無視他。”
吳哲想了想:“這是一種追求,明白嗎?小的時候,當年,他是我的整個天空,遙不可及的人,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人,當他回頭看我一眼,我都會覺得戰慄。於是我開始追趕,這是一個變化的過程,距離每縮短一點點,你都會回頭重新審視。你有過什麼追求嗎?”
成才笑道:“小學的時候每次寫我的理想,我都有不同的內容。”
“我只遇到了一個追求,追了十年,終於追到了頭。”吳哲抱著肩,純白色的衣料在月光下泛出銀色的暈彩。
“恭喜你,終於熬到頭了。”成才忽然覺得有點心疼,於是大張旗鼓的擁抱吳哲,想給他一點安慰。
吳哲呵呵的笑:“別把我想這麼可憐,這日子並不難熬,追逐的過程有追逐的樂趣,充滿了目標的生活,緊張的,很刺激,每一點進步都令人欣喜,最後,像狂歡一樣,徹底的放鬆。”
成才忽然想起那個夜晚喝醉了的吳哲那樣瘋狂的跳舞,搖擺中看到他閃著星光的眼睛,璀璨奪人。如此動人的男人應該被無數人追求,讓無數人瘋狂,而不是被一個混蛋吸引全部的目光。
“你什麼時候會放開他?”成才問道。
吳哲笑了笑:“快了。”
當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