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說的,你們知道,老總的一手段子很多都是從看門大爺那流傳出來的。
那麼,他到底在研究什麼?到了這個層面,大爺就不知道了。
而作為陽光集團的前法律顧問,我想我大概最有發言權。
我做陽光集團法律顧問是三年前的事,這個位置不好坐,當初也是費盡了心思做通他們法務部主管的工作,又是送禮又是招嫖,方才爭取到了這份肥的流油的差事。做了顧問之後一段時間,楊光開始單獨聯絡我,諮詢一些資產問題,接著發展下去,開始拿我當幕僚,經常徵求我的意見,而且就像是中了魔一樣,他不再抓生產,抓管理,而是一門心思鑽研如何巧設名目,將資產轉移出去。
一開始我覺得奇怪,認為石城政府已經給足了他面子,並且作為一個成功商人,該有的不該有的,他似乎都有了,那麼到底是什麼,使他孜孜不倦,使他無法滿足,使他總是擔驚受怕?
直到一年前林寒川找到我,這裡面一些隱藏的東西才逐漸明朗起來。
作為地方支柱性民營企業的一把手,楊光本人與石城政府,就集團的股權分割產生了矛盾,政府有意將其收歸國有,而楊光則將集團看得比親兒子還重,費盡心思想徹底化為私有。
到了零三年,楊光在全國已經設立了二百多家皮包公司,他把資產不顯山不露水的轉移出去,而陽光集團就一直處於虧損狀態,楊光本人有一條很著名的理論:如果我盈利了,就是私有企業,如果我虧損了,就是國有企業,這些缺口應該由政府來填。不過這話的真實性尚待考證,我本人是從未親耳聽過。
久而久之他與地方上的矛盾愈演愈烈,一直到了不得不收拾的地步,地方政府只好向這位傳奇老總,發起總攻。總攻啊同志們,你們最喜歡的。
其實就我個人角度來看,楊光是個很值得佩服的人,他身上獨特的氣質,使他具備了成為偉人的所有充分條件,這三十年來,一步步的,他幾乎得到了所有該得的東西,頭上成摞的光環,我們稱之為“紅頂”。然而,“紅頂商人”在意味著通達的同時,也昭示著滅頂之災。
去年三月,楊老大被石城警方抓捕歸案,官方放出風聲,一共六條罪名,然而直到今年三月,判決才正式下達:股權貪汙,評估資產達8億之巨。
而一年前,相關部門高調宣佈的六項罪名,到最後一條都沒有成立。
“別忘了楊光案裡……”林寒川鑽進廚房,泡了一壺毛尖端出來,示意我招呼自己,“你貢獻最大。”
事發當時,一共有三個人找過我,除了林寒川之外,楊光的老婆以及他的直接下屬、楊光集團的副總殷岸分別向我提出了兩個幾乎相反的要求:老闆娘希望我保住他丈夫的命,而殷副總則要求我想辦法置他曾經的老戰友老上司於死地。
他們分別開價兩百萬,換來最後楊光的死緩。對於老闆娘而言,我為他丈夫爭取到了死緩,而對於殷副總而言,我把一個本不該判到二十年以上的人,弄成了死緩,這就是為什麼,我一共得到了四百萬。
一開始的時候,楊光非常的不合作,後來檢察院開始嘗試刑訊逼供,手段之多花樣之繁雜令人咋舌,當我單獨與他會見時,這個曾經無堅不摧的軍人,竟然抱頭痛哭,聲聲撕心,句句裂肺,他兩鬢斑白,盡失往日神采,後來開庭時,他曾多次意欲脫衣展示傷痕,但均被當庭喝止,他被轉移了七個地方受盡非人折磨,他被剝奪了政治權利以及各項公民基本權利,到最後,竟然連展示傷疤的權利,都被剝奪了。
實際上在他被關了快三個月的時候,檢察院還是沒有能給他找到適合的罪名,即便在種種刑罰之下,這個男人都沒有低過頭,這個案子複雜就複雜在,先抓人,後找罪名,活脫脫的愈加之詞。
後來我向石城檢察院建議,對他的身份進行界定,替他脫掉民商的外衣換上國家工作人員這層皮,就可以構成貪汙罪。在立案整整一年,卷宗多達670本之巨的情況下,最終,地地道道的民商楊光被以貪汙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而我在這個案子裡的主要作用有兩個,一是作為楊光的辯護律師,替他穩穩地輸掉官司;另一方面,幫助檢察院,進行有罪認定的證據收集,不,與其說是蒐集,不如說是創造性的發掘,漢語博大精深,大家一定能懂。
隨著案件的結束,在石城政商舞臺上活躍了近二十年的汽車大王楊光,最終鋃鐺入獄,下半輩子再難超生。
那句家喻戶曉的廣告詞“石城陽光,走遍四方”現在依然被響亮的喊著,但是曾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