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3 / 4)

脫出來,回頭是岸。也許最理想的結局,應該是秦偉最終愛上了柳一,而我黯然出局。這樣,一個人和一個家庭承受痛苦,另外兩個人、兩個家庭得到了幸福。這總比三個人、三個家庭都一起承受痛苦要強得多。我甚至希望秦偉愛上柳一,不再理我。擊碎我的所有希望和幻想,讓我有勇氣痛下決心,決絕地離開他。但是他糾纏於我的愛戀,讓我欲罷不能。只要不到最後的決裂,只要我的心中尚存一絲僥倖的幻想的光芒,我就會死心塌地地認為,事情總會有轉機的,總有一天,秦偉能夠回到我的身邊,從此永不分離的。即使我清醒地意識到,我永遠也無法得到這樣的一天,

但是隻要秦偉對我仍有眷戀,我就苟且偷生,過一日是一日。假如前路永無指望,假如分別後就是永恆的孤獨和寂寞,我為何要離開,為何不抓緊任何一刻、有愛情的任何一刻?哪怕這樣的愛情,有多麼痛楚,多麼苦澀,多麼殘酷無情地撕裂我的心靈!

但我確實應該主動地離開。時間和距離,可以沖淡人世間最濃最深的愛情。即使不能沖淡我對秦偉的愛情,也一定可以沖淡秦偉心中對我的愛情。沒有了我,他不會再愛上任何一個男人。絕對不會。他也許會愛上柳一,也許會愛上別的某個女人。我主動離開,對我、對他,都是殘酷無情的,但又是我們所可能作出的決定中,最理智的上策。不要說為了我深愛的秦偉的幸福,我應該離開,就是為了秦太太,我也應該離開。秦太太對我的感情與日俱增,幾次三番叫我搬過去和他們一起住。我卻刻意地迴避她、疏遠她。我絕不可能搬過去,天天都在她的家裡和她的兒子做愛。

我也不能裝出乖巧的樣子去討她的歡心。因為我知道,憑我的本事,我輕而易舉就可以讓她將我視同己出。終有一天,我會一聲不響地離開秦偉,並從此不再和秦太太發生任何聯絡。如果她真的對我有了親生兒子一般的感情,那不是又將一顆母親的心掏出來撕碎嗎?我將我生母的心掏出來撕碎,這是萬不得已的事情,都已經罪孽深重的了,我不能再傷害秦太太。我刻意的迴避和疏遠,明顯地傷害了秦太太。我越對她冷淡,她對我越愛惜。我傷了她的心,這同樣是殘忍的。但是我沒有一點辦法,更不能告訴她這一切的真相。最好的辦法是我離開秦偉,永遠都不再和他見面。這樣秦太太和秦偉才會有幸福平靜的生活。我寧願承擔秦太太對我的誤解,寧願她永遠都不知道我的用心良苦。還有柳一,

這個如此痴情的女孩子,為她的愛情吃盡了苦頭,她應該得到幸福的回報。既然我的幸福註定無法得到,我為什麼不能作一個捨身喂虎的賢人,讓給別人一個幸福的機會呢?

我希望我能夠找到離開秦偉的決心和勇氣。我們之間毫無責任和義務,哪怕是道義之債都不存在。他隨時都可以不愛我,隨時都可以離開我,幹任何他想幹的事情。這樣我連生悶氣的資格都沒有,更別說什麼怨恨和復仇了。同樣,我也可以隨時離開他,不必有任何的內疚和不安,他也沒有資格責怪我。我離不開他,阻礙來自我的內心,而不是來自彼此承諾的約束。若我可以像道別一個陌生人一樣道別他,不為他愛,不為他痛,不為他怨,不為他哭,那麼對於彼此,都應該是最完美的結局。可是我作不到。也許做不到也要做,也許離開以後,很久很久以後,突然有一天,我不再愛他了,一點都不再愛了。那時候我也許已經白髮蒼蒼、容顏老去,已經不會像年輕人一樣為情所困、為情所累了,也許我已經沒有感情了,總之我不再愛秦偉了。就好像我從來沒有見過秦偉,也從來沒有愛過他一樣。我們之間的一切事情,似乎都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一樣。那時候我就會解脫,從情感的枷鎖中、從道德的重壓中,徹底解脫出來,求得心靈死一般的安寧和平靜。

這一年過得實在痛苦。晚上我什麼也不幹,哪裡都不去,總是等他的電話,等他的人。剛開始他還來得頻繁,後來卻越來越少,幾乎不來了。我躺在床上,握著手機,看著時間一分一分地跳過,聽著樓下一輛一輛車駛過,卻總不是他。我一遍遍地查閱手機裡的簡訊息。我只儲存他的簡訊息,別人發來的,全部被我在第一時間刪除了。誰都不允許佔用秦偉的空間。我一遍遍讀那些撩人的文字,分分秒秒地渴望他又發一條簡訊息來。每一次鈴聲響起,我都會緊張得跳起來。不是他。我的心像燒紅的火炭,當頭澆了一盆冰水,絞一般疼痛。其實秦偉很少給我打電話。假如他有空,他就會過來;假如他沒有空,或者心情不好,來不了的話,他就不會打電話來,也不會發簡訊來。因為我們會無話可說。我絕不會主動給他打電話,主動給他發簡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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