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1 / 4)

小說:最強神農 作者:飄雪的季節

動物園值班的售票員不由慶幸的拍拍胸脯,神經病總算走了。剛才在那邊又翻空翻,又蹲那兒自言自語的,真是快把人蛋黃都嚇出來了。

“你還要幹嘛?”古董總覺得高歌嘴角帶著的微笑有不可告人的東西。

“有了十二地支,你不覺得還缺點兒什麼嗎?”高歌一邊快步疾走,一邊笑著反問道。

“天干地支,少了天干。”古董對華夏古文化還算是瞭解,不由脫口而出。

繼而反應過來,機身不由微微一抖:“你好毒。。。。。。哈哈,不過我喜歡。”

動物園其實就在人民公園後方,而人民公園做為高歌最近最常去的棲息地,自然是很熟悉的。

高歌清楚的記得,在人民公園的小樹林裡,有一個簸箕大小的馬蜂窩,為此公園管理員還在樹林的邊上專門豎了個牌子提醒人們注意。

這也算是生態保護的一種進步,放在以前,這個馬蜂窩早就不知道被滅了多少道了。

自然,那也不能幫高歌提供所謂的“天干”了。

沒錯,除了能在地面行走的螞蟻,高歌還看上了能飛上天的馬蜂,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透過腦波指揮的小生物了。

至於說喝過二級基因最佳化液之後精神力增長到能指揮什麼樣的生物,高歌現在還沒時間跟古董討論,他當務之急是首先得把那幫混混們給解決了。

能在城市中心有一塊供市民休息的綠地,就已經很不錯了,人民公園的面積自然不會很大,只花了五六分鐘,高歌就到達目的地。

馬蜂窩還在,掛在離地面足足有五六米的樹幹上,不時的有馬蜂進出。

這幫通體由黑黃色花紋組成,攜帶著毒針的傢伙可比蜜蜂要警惕的多,高歌一走進樹林,距離馬蜂窩還有五六米的地方,就看到有幾隻馬蜂在林中開始環繞飛行,發出讓人心寒的“嗡嗡”聲。

沒少在山裡撞見過馬蜂的高歌知道,這是馬蜂受到驚擾開始巡邏了,同時對敵人也是形成一種威懾。

雖然說馬蜂在勢力範圍之內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百分之八十的人被馬蜂蜇,都是因為人主動攻擊馬蜂窩招致報復的結果,但若是離其主動認定的區域比如巢穴附近,一旦偵知生物活動,就會呼朋喚友進行攻擊。

像高歌這樣已經踏入馬蜂警戒範圍的人,最佳選擇就應該是蹲下身屏息靜氣,像根木頭。因為馬蜂的眼睛基本已經退化,主要依靠對聲音、風向、震動來判斷生物活動。

不過,擁有金手指的高歌自然不需要跑,往前繼續前進兩步,笑眯眯地伸出手,氣勢洶洶殺奔而來幾隻馬蜂乖乖的落在高歌的掌心中。

“哈哈。”高歌大樂。

這要是被白胖子看到,指不定又得跪下高聲唱征服了吧。

興許是感受到高歌心中的歡欣,有隻個頭偏大點兒的馬蜂還孺慕的拿口器蹭蹭高歌的掌心。

那種前所未有的體驗讓高歌雞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感應到高歌的驚悚搞得那隻馬蜂還有些小委屈,拿豐滿的腹部又在高歌手掌上蹭了蹭。

以雌性馬蜂的世界觀來看,這都是獻出一切的節奏了,你還想怎的?

高歌齜牙咧嘴的好不容易等到十隻馬蜂湊齊,就趕緊逃離了這裡。

不是馬蜂太恐怖,是馬蜂表達出來的愛意太恐怖。

裝逼這事兒,果然不能太過。

還是老法子,在一個塑膠袋裡倒了些基因最佳化液,十隻馬蜂瘋狂的撲了上去。

過不了片刻,馬蜂進化完畢。體型倒沒增大多少,就是顏色變得更加鮮亮了些,本來是透明薄如蟬翼的翅膀,也變得厚重了不少,就像是一塊普通玻璃變成了磨砂玻璃。

當然,這些還得古董來解釋了,這方面它是專家。

“知道什麼叫地窩蜂不?”不等高歌發問,古董懶洋洋的回答。

地窩蜂高歌當然熟悉,地窩蜂屬於中華大黃蜂的一種,也叫人頭蜂、葫蘆蜂,這種體長達4厘米的馬蜂絕對是世界上最危險的蜂類之一,毒性極強,其兇名一點兒也不亞於威名赫赫的非洲“殺人蜂”。在鄉間,曾有過幾十隻地窩蜂蜇死一頭牛的恐怖傳聞。

“可是這個頭兒沒那麼大吧。”高歌疑惑的看著停留在地面上等待他命令的進化馬蜂,很是奇怪。

“你以為是豬呢,以個頭大論英雄。這是進化過的馬蜂懂不?”古董剛顯露自己的不屑,就被其中一隻顏色稍顯不同的馬蜂給吸引了,“咦,不對,這小傢伙兒竟然選擇的不是進化,是返祖。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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