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陣子就是高三,學習一忙,說不定就能忘了。
考上大學後,會有新的同學,會有新的女朋友,那時候,就更不會再想起來了。
大學畢業後,工作,結婚,生子。
這樣才是正常啊,才是最好的結果。
林琦,林琦。
對不起。
第七章
然後時間慢慢過去,一切似乎都回到了老樣子。
自從那天以後,林琦就搬出了自己家。
學校裡偶爾撞見,也只當是沒看見。
再後來,自己升了高三,他出了國。
“你說咱兒子怎麼一下子變這麼刻苦?別學傻了啊!”晚上睡覺的時候,王阿姨有些納悶。
“你看你,兒子不學習不說他,他學習了你還要說他!”王叔叔無奈。
隔壁的書房裡,王琅還在一本接一本的做題。
快點高考,快點考上大學,快點離開這個熟悉的環境,快點,忘了他。
書架最底層壓著一個筆記本,上面有林琦的手機號碼和郵件地址,是一次吃飯的時候,林阿姨隨手寫給自己的。
回來之後,那個本子就被壓在了書櫃最裡面。
有時候路過林琦之前的班級,總會不由自主的扭頭朝裡看。
自然,再也不會看到那個熟悉的身影。
美國,那麼遠,他能習慣嗎?
吃的好不好,睡得好不好,要是被人欺負了怎麼辦?
偶爾會去校門口的包子鋪裡吃東西,剛出爐的包子熱乎乎的,蒸汽經常會燻紅自己的眼睛。
“肚子餓,就都吃了。”
一年前,曾經有人那麼笨,吃包子吃到撐。
上學時路過商業街,轉角看到一家琴房,於是停住了腳步,看著櫥窗裡的鋼琴失了神。
還記得校慶上,他穿乾淨的白襯衣彈琴的樣子。
“王琅,你喜歡聽鋼琴麼?”
“王琅,以後我彈一首你能聽懂的曲子給你。”
街角的那間蕉葉餐廳也不見了,換成了一家酒吧。
酒吧裡有一個外國調酒師,淺金的頭髮,琥珀色的瞳仁,像極了某個人。
“你才是混賬,既然不喜歡他,為什麼還要去招惹他?”
誰說自己不喜歡。
其實林琦走了還沒三天,自己就想清楚了所有事。
那麼好的人,怎麼可能不喜歡?
只是,一輩子那麼長,要是一步走錯,以後要怎麼辦?
所以,算了吧,忘了吧。
可是林琦,我要怎麼才能忘了你?
白天上課,晚上做題,睡前聽英語,原以為自己已經用盡了所有的時間,可是為什麼,還是會在夢裡看到你?
“表哥這段時間是不是吃錯藥了。”洛小夕納悶,“他想考清華還是北大?”
“別管他。”許霆鄙視的看了王琅一眼,“白痴!”
一年時間說短不短,說長卻也不長。
六月之後,王琅如願以償的接到了D大的錄取通知書。
每天打打鬧鬧的和同學出去吃飯唱歌,看上去快樂又無憂。
“琅琅,今晚別出去了,和爸媽出去吃飯。”某天中午,王阿姨拍拍王琅說道。
“去哪吃?”王琅無聊的靠在沙發上看電視。
“就咱經常去的那家餐廳,和林阿姨他們一起,琦琦昨天回國了,正好你也高考完了,一起出去聚一下。”
什麼?王琅愣住。
他……回來了?
晚上到了那間餐廳,推開包廂門,就見林琦正坐在椅子上,低著頭玩手機,聽到有人進來也沒抬頭。
王琅想著,要不要打個招呼?
“琅琅來了,快坐快坐,正說呢怎麼這麼晚了還不來。“林阿姨熱情的招呼。
“還不是這臭小子,中午說得好好的,下午突然又說不來了,我和他爸勸了好久。”王阿姨不滿的瞪了一眼兒子。
“琦琦,低著頭幹什麼,快給琅琅打招呼。”林阿姨推推林琦。
“HI,好久不見。”林琦抬頭,眼底一片淡漠。
明明是那麼熟悉的人,為什麼卻又覺得這麼陌生?
“好久不見。”王琅對著他笑,笑的勉強又心疼。
吃完飯,幾個大人還沒聊盡興,於是商量著去茶館接著聊。
“你們去吧,我就不去了。”林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