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啥。。。。。。你要不要去我家坐坐?你看我都喝了你那麼多天的湯,請你吃一頓怎麼樣?我家有。。。。。。嗯,有泡麵。我很會煮泡麵的!”
“算了,不麻煩你了。”
謝秉言禮貌地回絕,然後轉身走了,連個再見也沒說。
“靠!拽什麼拽!”
唐黎有些鬱悶,說不清為什麼心裡感覺空落落的。
作者有話要說:本來說的昨天更結果跑去跟死黨看電影了看《大上海》的時候被林壞萌到了~好喜歡他的蝴蝶刀,以及那句“我是林壞,壞蛋的壞”完完全全的一忠犬啊~至於更新什麼的。。。。。。這是我昨天晚上熬了好久才趕出來的所以。。。。。。請輕拍
☆、13
唐黎覺得他最近生病了。
成天腰軟腿軟不想動彈就算了,還會時不時的走神。
而走神時在腦袋裡晃來晃去的全都是一個人。
看店的時候,每次看到帶黑色細框眼睛的男人,自己也會忍不住多看兩眼。
一番比較後,做出“果然還是謝秉言要好看些”的結論後,投過去一個鄙夷的眼神。
而近來常光顧那家小店的顧客之間也有了傳言,說那個猥瑣的店長得了眼病,似乎還一天比一天嚴重。
唐黎說不清自己這是怎麼的。
只知道謝秉言的笑實在太好看了,讓他這麼久都忘不了。
但感情貧瘠了這麼多年的唐黎只當是這是因為謝秉言沒有接受他的泡麵,善良的自己心裡過意不去,才會一直想著他。
「所以那天應該把他拉上來吃了泡麵再走的。」
唐黎這樣想。
但想把這頓泡麵請出去的時候,卻發現他根本就找不到謝秉言。
沒有他的任何聯絡方式,不知道他住哪。
唯一知道的是,同住一個小區的廖勖是謝秉言的朋友。
但當他在一天在扔生活垃圾的地方遊蕩了好幾次,終於巧遇了廖勖的時候,卻被告知對方也練習不到謝秉言。
“你不是跟他很熟嗎?”
“很熟是大學的事,畢業後,我們沒怎麼聯絡過,他似乎也換過手機,以前的號打不通。”
說這話時,廖勖還是張那無表情的臉,讓唐黎無從判斷真假。
“不說就不說!有什麼了不起的!當我有多稀罕找他啊!”
唐黎撇了撇嘴,慢吞吞地踩著落葉走了。
再以後,唐黎就再也沒打聽過謝秉言,即使在路上遇到廖勖也只是瞪他一眼,再匆匆走過。
這一轉眼,就過了一個月。
吃過豐盛的晚飯(加了火腿的泡椒牛肉泡麵),唐黎套好衣服,去看自己的小店。
一層秋雨一層涼。
幾場綿密的細雨過後,單穿著長袖薄外套已經讓人的骨骼肌忍不住顫慄了,街上飛揚的短裙和裸、露的大腿也明顯少了。
唐黎縮著脖子快速走著,看起來有點猥瑣。
「如果不是要養家餬口,真不想出門。」
已經坐在了店裡體溫開始回暖的唐黎抱著靠墊縮在椅子上這樣想。
其實情趣用品店的生意很好做。
白天幾乎沒什麼人,可來可不來;晚上即使是銷售高峰期,也就幾個客人,很多還是熟面孔。
只是晚上走得遲。
要是夏天還好,冬天晚上走回家,那冷風吹得,回到家的時候人也離冰雕不遠了。
除此之外,看店還有一個弊端,即——無聊。
就像現在,閒得蛋疼的唐黎正百聊無耐地在那裡刷微博。
近來微小說大行其道,即使對純文字向來興趣缺缺的唐黎也會偶爾看上幾條,但經常看不懂。
比如這個:
「不要是小哥,不要是小哥。。。。。。」吳邪在如山的屍骸中一邊尋找一邊祈禱。忽然,一個熟悉的血淋淋的身軀出現在視野中。。。。。。“小哥——”吳邪驚叫著醒來。“怎麼了?”一隻溫暖的手環上他的腰。“沒什麼,夢到在青銅門裡找你。”身後的人沉默片刻,放在他腰側的手緊了幾分。“以後不會讓你擔心。”吳邪的臉紅了。“。。。。。。張起靈,我可以不擔心,但是。。。。。。你他媽地先給我拔出去啊!!!”
唐黎無論如何也無法理解這寫的到底是什麼,但下面的評論居然是清一色的“哎呀!萌屎了!”、“哥嫂賽高!”、“小天真一定又被一夜七次了~”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