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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下午的時候,周旭然打電話來問他,要不公寓那邊別請人打掃了,他們自己幹,還能節約幾百塊。
林冉對著電話無語,心想這周旭然都鑽到錢眼裡了是不是。又想著他那句存錢找媳婦的話,心裡多少有了點不舒坦。
他這邊才掉鏈子呢,見誰恩愛誰想找媳婦心裡就覺得嫉妒,見著就煩,非得戳散了他才覺得他可能會舒服。
林冉早上去周旭然那的時候順便把鑰匙給了他一把,讓他兩個月之後搬過來。
周旭然在電話裡說他自己去打掃,林冉也懶得說什麼。節約幾百塊也是錢來著,反正給自己節約的,他還能多買兩包煙。
林冉掛了電話就在事務所裡等上回他男人嫌棄她生不出兒子的那女人,看樣子離婚是離定了。雖然上了法院判離不判離他也才四千塊錢,不過想一想這畢竟是第一次,就跟做生意似得,總得開業才行。別說四千,就是四百他都肯。
那女人大概是也死心了,也決定同意離,就是財產分配不均。他們兩口子有一套六十平米的房子,女人的意思是孩子她可以帶著不過那房子得留給她。男方不同意,沒房子他拿什麼娶新媳婦。
然後就是撫養費的問題,男方一個月只肯拿四百塊出來。林冉算了算,四百塊還不夠幼兒園一個月的生活費。
兩邊協商了一個多月,協商不出什麼結果來,只能上訴了。上回是男人說要起訴到法院去必須離婚,這回是女方堅持要上法院去了。
留不住人,房子得留住。有了房子,還怕自己沒男人吃什麼虧?
那女人是帶著自己女兒來的,林冉從包裡拿出了一顆棒棒糖出來給小孩,看見小孩子身上帶著指印,那大小看起來應該是個男人的。
“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上面有你的名字沒?”林冉問。
“結婚之後買的,只有他的名字。”
“是他父母買的,還是你們共同買的,還是你父母買的?”林冉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