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1 / 4)

開始就決定好的方案,雖然中途出過一點岔子,但是現在又走回來了。

沈皓天不知道自己對展晨的感情到底是屬於哪一類。像展晨這樣的男孩子,青春,漂亮,眼神純粹,有一股遠離人間煙火的氣息。這種獨特的氣質讓沈皓天第一次看見展晨時就迷了眼,動了心。到了後來,沈皓天就發現,展晨是一張白紙,一張質地上乘的白紙,只要你擁有了資格就可以在上面隨意揮灑,能把他變成自己最想要的樣子。作為一個男人來說,沒有什麼比擁有一個完全適合自己的完美另一半更能獲得心理上的滿足。

人都是有慾望的,就算如展晨這樣的人也有,他希望羅真可以開開心心的活下去,活到頭髮花白的那一天,而不是在人生最鼎盛的時候卻不得不帶著遺憾離開。

沈皓天也有慾望,他是個普通人,慾望比純粹的人更多,他想要賺到更多的錢,想要門庭體面,又想得到自己帶著血緣的弟弟。那麼漂亮的一個男孩子,誰又不想得到呢,就好像楚蕭只看了展晨一眼就有了些齷齪心思一樣。

所以,當沈皓天說教會展晨結婚是個什麼東西的時候,不出他所料,展晨沒有拒絕。

這要是換一個思維比較正常的人來看,純屬是扯蛋,可是展晨的思考迴路跟一般人不一樣,不懂自然要去弄懂,至於是怎麼弄懂的這不重要。就像是在殺人的時候一樣,在哪動手怎麼動手都一樣,只要能將對方解決就行,手段是必須的。典型的注重結果而不注重過程的人。

沈皓天是絕對不可能放棄這個機會的,這個平時沒有周末的人開始每週都休假,在等到展晨上學一放週末就帶著人到處走走。

孩子是家庭構成的重要因素,要是有一個聰明的孩子,就典型的是萌物啊,做起事來事半功倍。沈亞光榮的擔當起了這個任務,因為一歲多兩歲的小孩兒什麼都不懂,想怎麼利用就怎麼利用。

沈亞不怕展晨,因為展晨不會沒事給他打針了,當然最關鍵的一點是他想吃什麼展晨就給什麼,完全不管沈寶寶吃了會不會消化。對於小孩子來說誰給他吃的誰就最好,至於拉肚子關別人什麼事,想拉就拉吧,反正自己也管不著,就算肚子痛也不會想到是因為東西吃多的原因。

所以,一到週末沈皓天就帶著展晨和沈亞一家三口到處玩。當然,一般去的都是小孩子愛去的遊樂園。

沈亞自從可以和展晨親近後一有機會就往展晨懷裡爬,每次吃東西都要坐在展晨懷裡喂。足可以看出,漂亮的人是可以老幼通吃的,展晨屬於此類。帶著沈亞的時候常有孩子看著展晨就咧開嘴笑,那一笑被沈亞看到後總會還回去一個鬼臉。而帶著孩子的家長總會抱歉的笑笑,而展晨一張臉除了淡定還是淡定,常弄得那些家長很不好意思。

展晨並非喜歡沈亞而讓他親近,而是沈亞太小沒有威脅性所以能夠親近他。展晨在許多地方都不懂,但是警惕性很高。也許是職業使然,不管是漫遊還是殺手,越厲害的人越純粹,越純粹的人越不喜和人親近。這也衍生出了一些自以為的人認為那些人有自閉症,然後為了解壓而殺人。其實有時候從根本上就錯了,有些人是為了殺人而自閉的,因為那樣才能捨棄掉多餘的感情,能夠把事情看得更清楚,做決定的時候也更慎重。

但是這種純粹的人一般都比較偏執,偏執於某一件事。比如漫遊界排名第一的那位,與自身的經歷有關,對殺手這個職業恨之入骨,見一個殺一個,完全不看實力。他能排到第一就是因為死在他手裡的殺手夠多,累積積分夠高。展晨偏執的地方在羅真身上,要說他當漫遊的原因不過是羅真當時做為家族唯一的繼承人,想買兇殺他的太多。展晨每一次動手都和羅真有關,在連除掉殺手界第七和第十兩塊金牌後,基本上都全知道漫遊界的一個金牌是羅真的人,到了後來基本上很少有人會接暗殺羅真的單子,到了現在‘空’解決了殺手第四的‘颶風’後更是沒人打羅真的主意。當然其中有一個原因就是沒人拿錢出來買他命了。

展晨並非是那種好像得道高僧一樣看破紅塵的人,他不過是一直接觸到的人很少而已。在沈皓天的一番努力下,展晨那早就不知道跑在哪裡去的童心多少也找回來了點。這具體表現在去遊樂場知道吃冰淇淋了,雖然吃得不多。那種東西吃多了本來也不好,常常是三個人買一個冰淇淋,展晨吃兩口,沈亞吃兩口,剩下的全進了沈皓天的肚子。

沈皓天心思細密到恐怖的地步,就算是吃冰淇淋都能佔便宜。常常是買冰淇淋的時候故意把展晨懷裡的沈亞抱過來,在展晨餵了沈亞後,他也厚著臉皮把嘴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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