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4 / 4)

小說:吃了我就想走? 作者:蒂帆

你會恨你爸爸的……”也順帶會恨我。

“那我要叫爸爸。”

林自:“……”連問為什麼的勇氣都沒有。

埋頭吃東西,雖然要講究吃法,躲過並且扶住不小心身體發軟倒向他身上的某些個千金小姐,一邊要注意她們的目光,吃了很久才吃飽。

衣角被扯住,這個角度這個高度,絕對是寶寶同學,林自向下一看,乖乖,臉上跟個小畫貓似的,到處都是奶油,在桌上拿了紙巾彎腰要給他擦臉,瞥見自己腿上和衣角的白色奶油……

鬧到剛剛那些人看著他的不同於以前的目光,是因為這個麼……

“你把叔叔的衣服弄髒了,怎麼辦?”

寶寶伸著頭給他擦臉,一派正經地說:“叔叔拿給我拿的蛋糕,讓我把臉和叔叔的衣服弄髒了,怎麼辦?”

林自:“……”這孩子真的只有5歲?

“來,寶寶認真地告訴叔叔,你幾歲?”

“五歲!”驕傲的回答。

你確定不是15歲麼……

“你喊一聲哥哥,我就帶你去洗臉。”林自怪大叔地引誘。

“爸爸說,不喊叔叔就喊爸爸,要你自己選。”

“……”真是看錯你們父子了!!!

但是,爸爸?不錯啊,只要沒人告他拐帶兒童的話,拐賣兒童的話,林自準備勾勾他的小手指開始心理建設,餘光看見那小手真是髒的可以,還是帶他去洗手間洗一洗比較妥當。

“以後吃東西用手抓。”

“噢。”

顧辛願看見遠處兩個一高一低的背影,大手拉小手,說不出的和諧和溫馨,看向一直冷著臉的爸媽,眼神像是在示威,得意盡顯。

他爸媽遠遠地看了遠處林自和寶寶的身影,別過臉,看向其他地方。

那麼,只要搞定林自這個彆扭的小孩就好了,顧辛願抵著酒杯嘴角勾起淡淡的笑,笑意映在猩紅色的液體上。

後面有人拍他的肩膀,顧辛願回過頭,心情很好地和來人打招呼。

林自用沾水的紙巾將寶寶臉上的奶油擦乾淨,手上的洗乾淨,然後洗自己身上的奶油,怎麼都覺得怪怪的,一股奶油味。

寶寶拽著他衣角,眼巴巴看著他:“叔叔,我們去樓上換衣服吧?”看著林自不解的眼神,“樓上有很多很多衣服哦,我看見爸爸準備的。”

林自想想自己也沒事做,不想被人巴結更不想巴結別人,還不如陪小孩子玩,瞭解瞭解,以便日後……林自一巴掌拍在自己腦門,什麼日後啊?!

真是……

哎哎哎,不想了不想了……

小傢伙剛剛把衣服衣服打溼了,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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