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部分(2 / 4)

小說:大神!來戰! 作者:熱帶雨淋

己也很依賴他。他就像大哥哥,給自己完全的安心感。

兩人那時候還常一起去喝酒吃夜宵,慢慢到後來,自己越來越忙,和他的聯絡才慢慢減少。

他實在不明白,自己到底做了多麼慘無人道的事,會惹來他如此的設計和陷害。

對於蘭俊的質問,邵華閉著眼,並不吭聲。

“好吧。”蘭俊捏緊了拳頭,沉聲道:“你若不想說我的事,那你自己的事呢?為什麼賭博?還和黑道扯上了關係,你在臺灣不是做生意嗎?就算不為自己著想,你還有孩子!”

一聽到孩子,邵華終於被觸動了。他睜開眼,怒道:“若不是你!我怎麼會變成這幅樣子!!”

蘭俊跟著他對吼,“我從來沒讓你去賭博!!”

“是你逼我的!!”邵華眼睛暴突,那向來溫厚的老好人形象瞬間迸裂,他怒不可遏,“若不是因為你搶走了我所有的工作,我能落到這步田地?若不是你讓我無法在娛樂圈立足,我至於變成現在這樣嗎?!”

蘭俊一下收了聲,愣愣看了他好一會兒,“你什麼意思?”

“我什麼意思?”邵華心中充滿了憤恨,彷彿已經快要燒掉他的五臟六脾,彷彿要將他整個人拖入萬丈深淵。

“我最恨的,就是你這幅永遠把一切撇得乾乾淨淨的嘴臉!你從來沒為你周圍的人考慮過!你一直是自私的!你不記得你得罪過我?哈!多麼無辜的理由!你知不知道,在你簽約華星的那一天,你就已經判了我的死刑!!”

華星的藝人向來不多,和其他經紀公司以廣撒網的政策不同,他們是針對性培養有性格,有天賦的人。就好像蘭俊,寧淳,四少,和最新簽約的莊秦,他們都有各自的特點,並且在自己擅長的領域裡都是頂尖的。

按照鍾華的原則,他只要最好的。而不夠格,或者打拼幾年都沒有收穫的藝人,到了合同期,就會直接被淘汰。

華星的合同也和其他經紀公司不同,他們只有五年前和十年期,傳說中的二十年期只有真正的頂尖大牌才會有。而到目前為止,只有四少被邀請了簽約二十年期,而四少,還僅在考慮之中。

沒有錯,邵華的合同,在蘭俊籤進來時,正巧還剩下最後一年的期限。

華星的人數限定是有一定比例的,若當時沒有簽下蘭俊,自己就算還有最後一年期限,也還有機會翻盤。甚至可以簽到臨時合同。

臨時合同是隻有華星才有的備用合同,若藝人有證明自己的機會,臨時合同便是最後的闖關卡,只要給出一點成績,就能再次簽約正式合同。

可偏偏,蘭俊簽約了。他有天賦,有性格,有資質,是華星重點栽培的新苗子。他幾乎一夜爆紅,而自己的最後期限,則因為他的存在,被完全打入了死刑。

既然已經有了合適的人選,臨時合同便不需要了,況且邵華一直以來也不過不好不壞,沒有特色可言。

這些議論的話,是他親耳聽到的。

那時候他要養家餬口,他還有孩子,妻子埋怨自己,勸自己放棄娛樂圈轉而幹正經事。

正經事?什麼叫正經事?娛樂圈是他的夢!他的希望!這該死的女人,婦人之見!

可這些怨氣,也只是剛剛開始。他還剩下一年,最後一年,無論如何也要證明自己。

於是他想盡一切辦法找關係,走後門,只要有曝光的機會他就不會放過,而事實證明,因為他一向的老好人性格,又在娛樂圈混了這麼一些時候,有的人,還是願意給他面子的。

他原本已經接到一部電視劇的角色戲份,就算是無足輕重的配角,他也打算抓緊不放。

可偏偏,蘭俊在採訪裡戲說了一句想嘗試演戲,於是這個角色莫名其妙換了人。

他好不容易才拿到的角色,就這麼被劇組討好似的給了蘭俊,而且還增加了戲份!

他怒不可遏,甚至打算去找劇組理論,可得到的結果讓他一時暈眩:什麼叫,蘭俊不喜歡這部戲,所以沒有接,而這角色因為新增加了設定不適合自己演,於是換給了另外一個人?

自己拼死拼活想要的,那個人,卻毫不留戀的扔開了。

這樣的事不斷的在重複發生,一次兩次,三次四次。節目嘉賓,活動代言,開幕典禮,哪怕是高階會所的邀請卡,都在要到他的手裡時,猛然就轉了方向。

而那個人,在拉著自己喝酒時,不耐煩地說著:“那些人好虛偽,我一點都不喜歡。”“上次的活動代言,我都拒絕了,那老闆居然還帶著禮物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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