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1 / 4)

小說:大神!來戰! 作者:熱帶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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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當時鍾華給張華方的經濟公司開出了極高的價錢,近乎於天價,張華方也看蘭俊是個可造之材,這便接了。

從音律的基本開始教起,發聲,吐納,張華方教得很細緻,蘭俊學得也很認真,到後來蘭俊一夜成名,師徒二人也曾有過彼此信任,十分默契的時光。

只是現實總是很殘忍,張華方年歲已高偏又不服老,年輕後輩逐漸增多,名氣又遠超自己。雖然自己的地位已然到了另一個境界,也算是無可替代了,但總覺得不舒服,還想再拼一次。

可如今的年輕人喜歡的東西,他實在學不來,經濟公司便想了另外的招——找噱頭,掙版面。

而這個版面,掙的就是自己的徒弟蘭俊的。傳聞一開始傳到蘭俊耳裡時,蘭俊只當是個誤會:什麼不尊敬前輩,對老師惡言相向,紅了之後就忘恩負義等等……

可後來張華方跟自己就斷了聯絡,二人在外相見,彷彿從不認得。

起初蘭俊當張華方在避嫌,聯絡幾次卻沒有迴音時,這才漸漸猜測到了一些□。當鍾華將調查的訊息告訴他,賣給媒體的假情報就是從張華方那裡出來的時候,蘭俊覺得娛樂圈再沒有可信任的人了。

誰都可以成為朋友,也誰都可以輕易為了自己的利益出賣他人。

不為別的,成王敗寇,優勝劣汰而已。

蘭俊並不怪什麼,他的腦筋不會想太過複雜的事。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他認為這就是娛樂圈的規矩。

既然這是規矩,那麼栽了跟頭沒什麼,重點是怎麼堅持自己,然後繼續走自己想走的路。

當明星雖然不是蘭俊的夢想,可他喜歡唱歌,喜歡站在舞臺上別人崇拜著自己,愛慕著自己的感覺。既然喜歡,那就去做,沒什麼多考慮的,所以他也不再拘禁著自己,奉行著優勝劣汰的想法一路走到現在。

工作該怎麼做,就怎麼做,歌該怎麼唱,就怎麼唱,其他的,都和自己無關。至於什麼禮貌不禮貌,那都是人云亦云的,真正禮貌的人,並不在乎對方如何回應自己;而在乎的人,都是希望他人能回報自己的。

進了化妝間,吳真說先去給鍾華打個電話。

蘭俊很快就恢復了精神,彷彿剛才什麼事也沒有,閉著眼讓化妝師上妝。

蒙峰坐他旁邊,半眯著眼看著對面鏡子裡的人。

“白氏是什麼?”他張口問。

“嗯?”蘭俊閉著眼,並不知道蒙峰在盯著自己看,“你說白氏集團?他們總部在紐約,在全球一些地方有分公司,主要混娛樂圈的,大型贊助商投資商,老闆姓白,是個美籍華人。”

蒙峰想了一會兒,“奧金卡最佳電影ET奇遇記是他們贊助的?”

“噢,沒錯。”蘭俊剛一點頭,被化妝師扳住了下巴,“他們贊助的大電影很多,近幾年才進軍國內,聽說分公司的CEO是白氏最小的么子,中文名叫白燁,英文名叫什麼……JC的……”

說著,蘭俊又笑,“你還真是什麼都不知道啊,平常不看新聞?”

“不太感興趣。”化妝師繞到蒙峰臉前,微微弓身,給他描眉。蒙峰盯著那化妝師胸口的小花看了一會兒,“我的世界裡只有音樂。”

蘭俊笑起來,“看出來了。”

蒙峰似乎不太明白有什麼好笑的,目光又移到化妝師金色的紐扣上,“你的嗓子我很喜歡。”

“……謝謝。”

蘭俊這邊的化妝師手腳快,已經定好妝了。蘭俊站起來,湊近到鏡子前伸手撥了撥頭髮,“有啫喱嗎?”

蒙峰:“什麼?”

“哦不是說你。”蘭俊接了化妝師遞來的啫喱,抹了點在頭髮上。

身後的化妝師也搞定了,讓開了身子。蘭俊正對著鏡子,一眼看到蒙峰後,愣住了。

蒙峰似乎很不喜歡化妝,這也能解釋為什麼他很少參與各種活動和節目。

他站起來,和蘭俊差不多的個頭卻顯得比蘭俊更清瘦,但他的肩膀很寬,看起來清瘦但又給人結實的感覺。

肩膀的骨頭隔著衣服也能將形狀看得清清楚楚,蘭俊轉頭,驚訝道:“你也太瘦了。”

蒙峰拿起風衣外套套上,一瞬間遮蓋了身體。

“怎麼吃都不胖。”他隨口道,又看了看蘭俊,點頭面無表情蹦出一句,“好看。”

蘭俊哭笑不得,只覺得這人實在太奇怪了點。

要說好看,蒙峰給人的感覺也絕對不差。他原本的肌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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