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3 / 4)

小說:相遇十年 作者:辣椒王

ulations;you two。(好啊,祝福你們倆。)”

蕭何露出紳士般的微笑:“Thanks;You are a not silent driver。(謝謝,你是一個不沉默的司機。)”

司機打了一下方向盤,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眼蕭何,“Oh; sorry if that bothers; I'm just a little curious。(噢!抱歉,我只是有點好奇。)”

他們二人的對話就這樣結束了,我雖然英語差,卻也聽懂了一半一半,我喝口水笑道:“沒想到這個司機好奇心還挺強的,我還以為外國人都不打探人家隱私呢。”

蕭何驚訝的看著我,“遲遲,沒想到你竟然聽懂了。”

“……”我嘴角抽了抽,用力擰了一下蕭何手臂上的肉。

下車後,蕭何給完司機錢,我看到他手裡跟人民幣不一樣顏色的小票子時,追著他問:“你啥時候換的加元啊?我怎麼不知道?”

蕭何走到後備箱取出行李,無奈道:“你心那麼大,能知道什麼?”

我撓了撓頭,有那麼一丁點的不好意思。身為一個在圈子裡被公認為應該細心照顧自己伴侶的零號屬性,不但不細心,還要整日被伴侶照料著,實在是略微羞愧啊。

計程車開走後,我望著眼前和中國建築完全不同風格的大樓,疑問:“這裡是?”

蕭何笑了笑,一手拉著行李,一手挎著我走進去。看到門牌後,我愣了愣,這裡是市政府。

對於蕭何要幹什麼我並不陌生,來之前我在網上搜到了好多在多倫多結婚需要的步驟貼。

1。首先要去多倫多政府網上找同性結婚的申請表,填好申請表上交。上交的方式可以是網路傳送,或者面對面上交。

2。上交申請表後,多倫多有好幾個指定站點,需要帶著證件去那裡領結婚證。

3。領完結婚證後,需要在三個月內,找到證婚人,辦一場婚禮,再填幾張表,才算真正的有法律保護的同性婚姻。

步驟一里的申請表,蕭何早在沒來多倫多時就填好傳過去了。步驟二里的領證的站點有四個,其中就有市政府。

走進市政府後,蕭何詢問了一下相關事項,因為他是二婚,所以在某些步驟上多了幾道程式。蕭何弄清楚該怎麼做後,拉著我走出政府,打上一輛計程車。

坐在車裡我捂著額頭各種抱怨,“好麻煩啊,要不這婚別結了。”

蕭何不滿的掐著我臉蛋,“堅持不懈懂不懂?嗯?”

“懂個屁!”我冷哼一聲,抱著手臂,觀望車窗外的異國風情。

幾十分鐘後,計程車緩緩在一棟歐式別墅前停下,蕭何付了車費拉著我走進去。

我疑惑的看著他,“這是哪裡啊?”

蕭何神秘兮兮的笑著,“我來帶你見見我爺爺。”

“啥?你還有爺爺?”

“怎麼沒有啊,你沒問過,我也就忘記和你說了。”

來到別墅裡,我見到了蕭何口中的爺爺。他爺爺是個特別慈祥的老人,聽說蕭何是過來和我結婚的,爺爺高興的給我包了一個大紅包讓我和蕭何好好過日子。

我一邊點頭答應,一邊卻忍不住想,臥槽!這老頭也太開放了吧。

…………

幾天後,我和蕭何順利領證。因為度蜜月和回家過年的事情都擠在了一起,時間就有些緊迫了。

蕭何找到他在多倫多的朋友幫忙預約證婚人、結婚場地等,速度快了不少。我們也就在這個月的中旬把婚禮辦完了,晚上回到家,我跟蕭何說,婚禮這玩意兒,此生不想辦第二次,媽的,太累人了。

雖然這場婚禮辦的很低調,可第二天我開啟微博時,還是被蕭何結婚的訊息刷了屏,一群河粉哭鬧著說蕭何有了媳婦忘了粉。

這回蕭何也不再含蓄,直接在微博上@我喊老婆,面對底下評論裡一波又一波的祝福聲,我十分傲嬌的回覆蕭何:你誰啊?艾特錯人了吧?

…………

二月份的時候我們去了溫哥華度蜜月,坐在車裡,望著街道兩旁綻開的番紅花和黃水仙,心情出奇的好。

白天,我們逛了溫哥華的水族館,著名的卡皮拉諾吊橋公園,歷史悠久的煙氣鎮。又手拉著手吃了小吃街的各種美食,旅遊指南上傾力推薦的烤鮭魚、阿拉斯加蟹、石斑魚等我們也沒放過。到了晚上,就窩在酒店裡各種纏綿。

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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