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會的。我教你。”
景重和流民聽了那聲音,都是吃驚,沒想到有人沒個聲息的就靠近了。景重沒什麼力氣扭頭,更何況額頭上還頂著一枝搶,更加沒什麼扭頭的辦法了。流民卻把槍收回,將槍口對準看起來威脅性更大的目標。景重這才緩緩扭過頭去——雖然他不扭頭也認得聲音。
只是他扭過頭去後,還是有些吃驚。他常見鳳豔凰穿各種華麗的衣服,卻沒見鳳豔凰穿過一件正經的男西裝。鳳豔凰的頭髮梳起,收在帽子裡,顯得輪廓更為乾淨,剪裁簡潔、毫無花紋的西裝套在他身上,卻越發讓他顯得魁梧玉立,不似平日一股慵懶自在。鳳豔凰手裡是空的,沒有拿槍。
景重大概明白,鳳豔凰既然原本沒被發現,那麼肯定能先開槍射殺流民。然而,流民當時的手指扣在扳機上,如果被射中了,很可能肌肉抽搐就開了槍了。當然,鳳豔凰也可先拿槍再開聲說話。然而,如果他手裡拿著槍,那麼流民見勝算大減,就不會將槍口從景重頭上移開。
而現在流民端著槍指著他,並不太害怕地說:“只有你一個哈,先生?”
鳳豔凰點點頭,往前走了一步。
流民作勢要扣動扳機,只說:“你敢就這麼走過來?”
鳳豔凰笑道:“你不是要找人教你耍槍麼?我不走近些,怎麼教你?”
流民說:“你敢過來,我就敢開槍!”
“請。”鳳豔凰後腳一蹬,便往前跨步躍來。流民沒想到他突然跑來,一時慌了,他本也不會使槍,胡亂打了一發,震得他手臂發麻,身體後仰,那子彈卻飛離目標隔丈遠,根本毫無準頭可言。而鳳豔凰仗著速度和長腿,眨眼已到跟前。流民本就因射擊姿勢不當而重心不穩,現在突然受驚,被鳳豔凰輕輕一踢,就倒了在地上,摔了個頭昏眼花,還沒得回想,胸口就被皮鞋猛踏一腳,疼得他哇的吐了一口血。
鳳豔凰蹲下來,扶起景重坐起來,摸一下他的骨頭,看他可有骨折。景重吸了吸鼻子,雖然鳳豔凰喬裝打扮了,但身上還散發著慣用的薰香味道。景重彷彿回到初遇鳳豔凰的那一天,他也是這樣形單隻影流落在從未屬於他的荒地,遇見他本來不必遇見的人——也許是指那樣的刁民,又或許是指那樣的武人。鳳豔凰身上的香氣本是濃烈,但在這荒蠻殺腥之地,卻似帶來一點庸俗的暖意。
鳳豔凰問:“哪裡疼?”
景重看著天邊殘陽欲盡,低頭看著那灘血,在夕陽之下更鮮紅,只說:“我……我殺了人……”
卻又一聲槍聲爆響,驟然一股鮮血淋漓。景重啞口無言,看著鮮血飛濺,已無第一次的那樣絕望,只是驚愕不已,卻聽見鳳豔凰勸慰——“小公子,這本沒什麼。”鳳豔凰將槍放回腰間,又伸出手來撫摸景重的額頭,柔聲道,“我也殺了人。”
景重竟不知何言,但他的心裡卻又似有一塊大石墜倒,嘴唇一張一合,似有所言,卻又陡然昏倒過去。
66、
洪決的商隊遭遇的不過是一小股的流寇,是附近的流民組成的,也比不得亂山悍匪,尚不足以言勇。這商隊算是無事,洪決亦讓人把匪首捆了送官。這事完全是小問題,洪決懸心的是景重的安危,已著人四處搜救,卻只找得著那馬,沒找著人。
儘管救人要緊,但天色已暗,商隊難以搜救,只好下榻附近一個旅店。說來也巧,其實景重亦在此旅店內。本來方圓十里就不過這麼一個旅店罷了。鳳豔凰等人喬裝行商,也下榻於此。
景重昏了好一會兒,也是該醒來了,睜開眼,才見自己躺在旅店的大床上。他睡的原是店裡最好的上房,這本是昭文昌為鳳豔凰訂的,在鳳豔凰來之前已按照其喜好裝飾過一番。因來不及取鳳豔凰最喜歡的魚尾香,便在房間四角擺了黃銅水晶花枝坐地架子,在架子上點滿了西洋產的天竺葵香蠟燭,由此房間中燭光盈盈,兼繞著纏綿的香氣。景重身上蓋一張燻過素香的湘妃色夾紗被,腳上踏著新鮮花蕊充的軟枕。景重正有些朦朧,就聽見有人推門進來,他忙半眯著眼假寐。原是鳳豔凰進來了,昭文昌跟在後頭,又說:“你既答應了海將軍去皇都的,現在又不去,可不是言而無信?”
鳳豔凰開啟了櫃子,從裡面取出一個填漆盒子,笑道:“我不是讓金玉隱去了麼?”
昭文昌便勸道:“將軍既不願與海將軍對立,又何必作此舉?怕是讓人覺得你輕視他!”
鳳豔凰撩起了藕荷色的紗帳,掛在了銅勾上,又笑道:“我正要告訴他,我不願與他對立,但也確實不大尊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