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宮歸家,自然不能讓他們過得還不如宮中,總得自由一些才好。
這個條律法,尋常百姓根本不會知道,可幾乎所有宮人,卻都銘記於心。
因為這條律法,是他們未來生活的保障。
楊中元氣定神閒,他繼續道:“天啟元年,我便入宮,至今歸家,滿打滿算十四個春秋。不才在宮中混得還成,我這張路引,剛好可以帶阿哲一起離開。如果二老爺答應我們的親事與離開請求,二老爺,您意下如何?
程耀聽他這樣一串話說下來,幾乎都愣住了。就連白笑竹,都從來沒有關心過楊中元這樣一個普通青年的過去。
他們只知道他突然出現在丹洛城裡,開了個不大不小的鋪子,帶著爹爹相依為命。
沒想到……真的沒想到!
大梁對戶籍管制嚴格,任何人想要遷出遷入身份名冊,都要經過父親長輩與族人共同同意,後經官府審理才可完成。
然而百姓之間的親事便不用這樣講究了。或是長輩之命媒妁之言,又或許是兩個青年看對了眼,只要族中長輩有人認可,也並不有違孝道,那親事便能結成。畢竟,人之一生,能找到摯愛那麼難的。
在親族之中,族長之命又高於父親們的意願,因此程維哲跟楊中元的親事,只要程耀首肯下來,那程赫便沒辦法再堅持反對。
畢竟在丹洛之中,他私自薄倖苛待親子的名聲已經路人皆知,這個時候族長都同意了,他卻出來反對,就連官府都有可能介入其中。
對於飽讀詩書的程赫來說,這些他自然都懂。當即便沉下臉來,怨毒地看著楊中元,他不甘心,繼續挑撥離間:“程維哲有什麼好,他連自己的親生父親都不贍養,值得你為他這樣?”
楊中元定定看著他,道:“因為你不值得,所以他才不贍養,可對我,他卻千百般好。因為我值得。”
是的,他真的值得。
當他從懷裡拿出那張路引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