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魔藥在鍋裡沸騰著,湯姆慢慢滑進鍋裡,直到魔藥漫過頭頂。
如果你不會回來,我就成為你,去和另一和湯姆相守。
他想。
=3=
湯姆剛剪過的黑髮散在淨澈的水中,又軟又飄逸。魔藥是燙的、是冰冷的,如同兩隻手撕扯著他的大腦。痛不欲生的感覺如同那天伏地魔把自己的靈魂灌進自己的大腦。
歷歷在目的記憶。
或者說,比那時還要痛苦。頭痛欲裂,連意識都不怎麼清醒了。
我要死了。他想,這樣也好,這樣就不會像被抽走了靈魂一樣痛苦。
也許,伏地魔的靈魂早已消失了。也許,就算是這樣一個魔力無邊的黑魔法藥劑,也不能把已經散掉的靈魂找回來吧。分院帽不是說了麼:我只看到了一個靈魂。
他的靈魂裡沒有灰燼,沒有死亡的遺蹟。也許伏地魔的魂早就散了,魂器重生,真的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可是,他要活著,他要延續伏地魔的生命,他要去愛另一個湯姆,他不可以就這麼放棄!
湯姆的頭沒那麼痛苦了。他伸了一下腳打算站起來。
然後他碰到了一隻——光滑的,腿。
他睜開眼睛。
鍋太大了,多了個人他竟然都不知道。面對他的那個人,就這樣坐在銀質的坩堝裡,他胸口以下的肌膚泡在飄著白光的水中,看起來像是肌膚在閃爍。他面露微笑,看著自己。
他們有一樣的臉,一樣的身體,一樣的……
愛意!!!
肌膚傳遞來感情告訴湯姆——他有愛了!湯姆的心臟劇烈地跳動著。腳趾上傳來的感覺,是伏地魔對自己濃濃的愛!
“伏地魔。”湯姆的聲音在顫抖。
“湯姆”伏地魔微微笑,說,“原來這就是愛。”
原來這就是愛。
他們的靈魂因為太過相似早已在湯姆那裡交融不分彼此。湯姆的愛已經浸到伏地魔的靈魂中去。
連分院帽都沒有看出來,其實湯姆的靈魂裡,溶著另外的靈魂。因為太過相似,因為已經融進深處,因為連愛都已經侵蝕進去。所以連魂器重生這樣的魔法也不能將他們相溶的靈魂完全分開,從此之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連靈魂都是如此。
所以,重生的伏地魔,有了愛。
也許要感謝命運的巧合,感謝愛,感謝湯姆,感謝他自己。
伏地魔看著和他一樣泡在魔藥裡的湯姆,他的心,在不自主地跳動。所有的細胞都帶著對面前人的貪戀,他的每一寸呼吸都是自己最渴望的食糧。那個長大的男孩是自己軟肋,是自己的盔甲,是自己的最愛。
原來那種美好的感覺,是從心底發出來的。
原來這就是愛。
魔藥的清透遮不住年輕的身體,面板太白了,感覺因為缺了很多吻痕的點綴而略不完美。湯姆的笑眼帶著無盡的吸引力,讓伏地魔心裡滿布愛意。
春天的風裡夾著清新,拂過湯姆溼漉漉的黑髮,帶來溼潤的清新。新的生命如此的完美,伏地魔感到身體裡充滿了生氣。充滿的魔力在體內流淌,他隨手拿起魔杖,對著背對著這邊的鄧布利多:“一忘皆空。”然後麵包匆匆忙忙拉著礙事的迷糊的鄧布利多回家了。
“你回來了。”湯姆揉了下眼睛,他仰起頭,陽光明媚。
From the ashes spring new life。
伏地魔看著他愛的人,說:
“謝謝。
(全文完)
作者有話要說: 完結撒花
我從10歲開始看hp,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已經把前四本劇情背得滾瓜爛熟了。雖說我現在已經過了瘋狂的年齡,也確實有很久很久很久沒有看過hp了,但是不得不說,hp在我孤獨的童年真的帶給我了很多夢。因此,感慨也多。
我知道這篇不怎麼好看,但是的確透過這篇寫出了很多我想寫的東西。謝謝一直以來支援我的各位。
有朋友告訴我說:一個文,肯定不是完結了就結束了,持續好多年,還有人記得它的。
我不知道這篇完結之後,會不會在很久以後還有人記得。但是它給我帶來了很多感觸,我會永遠記得,這是我最深深愛著的cp。
我曾跟人說過,這篇再怎麼冷,我都會按著自己的意思一點一點碼完,因為我一定要看到自己把結局寫出來的那一刻。我沒怎麼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