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店裡這裡有五十里路,他深更半夜,開車也過去給我買,那家店沒有開門,他就苦苦哀求,直到甜點師傅答應給做,他在凌晨三四點在回家,拿給我吃,這種事情,幾乎每個月都會發生。
我的生活習慣一直都是這樣,他也不會要求我什麼時候起床,什麼時候吃飯,要是我生氣了,他就遞上一副拳擊手套,讓我攻擊他,直到我瀉火為止,多半時候,他都被我打成內傷,身上總是有青紫色痕跡,最嚴重的那次,我把他打得進了醫院,大哥狠狠的罵我,他還是維護著我,那個男人,真的愛慘我了,愛到忘記他自己,好像他的世界只有我。
我討厭他有時候出任務不在我身邊,他就向大哥辭職,我喜歡喝酒,他就說不如開一間酒吧,我也有個地方放鬆,藍酒吧,是我們兩個人的成果,那時候,我在吧檯喝酒,他就調酒,偶爾交換幾個親吻,或者是在隔間裡親熱,都會讓我很開心,那段時間,我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他的眼睛隨著我轉,我高興他就開心,我不高興他就哄我高興,我就是他手心上的珍寶,大哥說我被寵壞了,這些都是治翔寵壞的,他說他人生的最大樂趣,就是寵著我,看著我笑。
我以為,我們會那麼開心幸福的過一輩子,大哥和我顛沛流離了好長時間,我也想紮根生活,治翔就是那片土壤,我這個飄飄蕩蕩的人,落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