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林東兩人單獨待了個把星期,再沒有發生什麼,他玩他的吉他、我寫我的小說,完全是各得其樂,有時也聊聊天,很自然說起自己以前的一些事,末了兩人互罵一句“變態”就微笑起來。他比我還小一歲,可經歷的事兒挺多,初中時為兄弟出頭打架差點送命,直到現在腰上還有一條長疤;唯一認真過的女朋友是大學同學,在他因長期曠課被開除後徹底死了心,跟著家人移民到美國;家裡砸了他的好幾把吉他、封鎖他的經濟,他乾脆跑出來瞎倒騰盜版光碟和打口帶,他跟小畢是因為搶生意才認識的,後來在公共場所磕藥被逮進派出所,家裡硬是沒管他,在裡面捱了不少整,他那副脾氣把拘留時間延長了好幾次,最後還是父母領他回了家,他爸非要把他的手打斷,說那樣他就會學好,他老媽沒辦法只能幫著他跑,還時不時塞點零用錢。
我說其實天下沒有不擔心孩子的父母,你就收斂一點吧,他伸出手指讓我看……十個指頭都是厚厚的繭,而且全變了形,實在稱不上好看:“我沒別的可幹,從十三歲就只愛這個,它早把我毀了,我不收拾它收拾誰?”
我說你會成功的,將來紅了家裡就能接受,他眼神飄得老遠:“紅?我只會跟這個他媽的世界過不去,還跟自己過不去,我這輩子就是個禍害,死了才會聽話。紅不紅,你跟那些玩流行的說去。”
“那……少抽點那種東西吧?”
“心裡煩就得抽,沒激情了也得抽……你還是別沾的好,也別跟我們這種人纏一塊兒。”
“我也不是什麼好東西,變態一個!”
“呵呵……你跟我們可不一樣,你頂多是個GAY,我們可從裡到外都爛透了,你是運氣好碰上那混蛋,否則不出幾天就得玩完。我和他都不吸粉,要不然早把你拉下水……還說不定殺了你、賣了你!”
“……粉?”聽到這個字我渾身一涼,想起曾經的一個“玩伴”,早上起來就用那玩藝兒,模樣別提多噁心,我當時就皺著眉頭奪門而出。
“我只說一次:千萬別沾那個,如果你還想做人的話。”他的表情很認真,我淡淡的笑著回應他:“我也只說一次:無論怎樣,不要沾上那個,如果你還當我是朋友。”
我們都沒有具體的回答對方,這段對話就被打斷,那幾個本地的孩子總算“回來”了,一進門就熱情洋溢說想我們,然後各自找到自己的“最愛”開始彈彈唱唱。
小畢過了初十才回,說家裡算是原諒他了,因為他扯謊在外地幹正經活兒,我看著他疲憊而高興的面孔,心裡卻浮起微微的酸澀……他們的青春,到底是太美麗還是太殘酷?
日子一天天飛逝,我又過上了年前那種放浪的生活,一個跟我同年的“玩伴”特別纏我,他在一家美容院做事,長相相當清秀,可在床上淫蕩極了,這種撩人的組合令我頻繁的跟他約會。
初夏的某一天,他對我說了“喜歡”,我無言的看了他很久卻並不回答,他哭泣著讓我忘掉剛才的話,就當他是開玩笑。原來……我仍然在傷害別人,感情這種東西是無聲無息的心魔,事已至此,我選擇了最直接也最殘忍的方式,告訴他我不會再跟他來往。他罵我“混蛋”,我也確實內疚……我甚至希望自己可以愛他,但我已經失去了愛一個人的精力,我可能……再也不會愛上誰了。
最後,他對我只有一個要求:由他親手在我身上留下“記號”,我以為他要打我一頓或是想捅我一刀,很平靜的答應了,沒想到他所謂的記號只不過是在我後腰紋上他的生肖,當然也是我的生肖:一條黑色的小蛇。他在自己的腰上紋了個相同的圖案,他說他想記得我、也想我記得他;他的紋在前面,隨時可以看到,我的在後面——“不想看就別看,免得惹你討厭”。這個彆扭的傢伙跟過去的我倒有點相似,明明是為了讓我記住他,卻又說出這種話,我苦笑著吻上他柔軟的短髮:“我會記得你……我也喜歡你,所以才到此為止,你明白的。”
自此而後,我又變得老實了,就算小畢介紹的也沒什麼興趣,為了一時的性滿足而擔負欠下感情債的危險太累,我寧願和小畢待在一塊兒相互解決,他只是一個比較親密的朋友。我從來不擔心小畢和林東會對我有什麼,他們在這一點上絕對一致:最愛的只有音樂,別的都能放棄。
小畢看見我後腰上的那個東西,開了很多次色迷迷的玩笑:“你這個……讓人好想……”
“想什麼?”
“呵呵,不想什麼,親一下還是可以吧?”
九月下旬,我的錢實在花得山窮水盡,正犯愁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