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2 / 2)

小說:求之不得 作者:低訴

能拉住我,我一腳踹過去,踹在剛被我媽扶起來的莊勉的肚子上,他踉踉蹌蹌,連帶著我媽都跌在了地上。

“我今天就滅了你個小兔崽子,你他媽懂愛嗎?你屁點大就過來跟我搶人?你能跟我比嗎?老子在大一看到他第一眼就愛上他了,媽的,我愛他愛得連命都可以不要,你能嗎?你能給他什麼,你除了會畫畫,你還會什麼?你他媽的就是一個蛀蟲,到哪蛀哪,你他媽還敢跟我講愛!”

莊勉再次爬起來,對著我突然笑了,那笑,詭異得讓人覺得毛骨悚然,“我是什麼都不懂,我只懂得我愛他,他也愛我,我們兩情相悅,而不是靠交易維繫一切!”

好好,莊勉,你狠,你狠,我倒是小看你了,你他媽從小到大就扮豬吃老虎吧。

我掙脫開我爸,然後看到我媽一把扯過莊勉,把他護在身後,那一個動作,突然讓我連生氣的力氣都沒了。

我無奈地攤手,“你們就盡情地寵吧,遲早毀了他。我算了一下,這兩年多,我盡心盡力為公司賺錢,賺的也差不多可以抵我那間房子了,至於你們從小到大給我的生活費之類的,我慢慢還給你們,我這才開始覺得這些年來你們對我淡薄一點也挺好的,最難還的還不是人情債,我也謝謝你們,這麼多年來為了要我養成花錢不大手大腳的好習慣,每個月給我的生活費都不多,讓我以後還債的日子也不用那麼苦。”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連莊這個姓都還給你們好了。

作家的話:

莊勉那孩紙雖然一向表現得乖乖的,但是他畢竟是莊勵的親弟弟,莊家的人,哪有一個省油的。

莊勉那一些話才是真正的一針見血見血封喉啊!有木有啊!

話說今天去看了親親網編另外負責的另外一個寫耽美的,我們差不多就是一起開專欄的吧,但是她還是在更第一篇文啊。。。嗚嗚。。。。寫到120多章了。。。每章就和我差不多2000多字吧,前天網編才跟我說,說我的文寫得字數少。。。。我都這麼話癆了,怎麼還寫的算少啊。。。。120章,我要話癆到什麼地步才能這麼給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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