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拼勁全力儲存下來的生命,何況,他還要為還活著的人珍惜自己,那年已經成長為十六歲少年的他,帶著小時候撿到的孩子守著一份小小的勢力,總算衣食無憂了。
他叫那孩子一一,是第一也是他的唯一,他的一一滿心滿眼的全是他,於是他也願意就這麼當個安分的混混,一輩子。
那時的他並不懂得,逃避是解決不了問題的,帶著司這個姓氏,就躲不開司家。
街頭的混混和經過正規訓練的軍人是沒有可比性的,當那個和他有七分相像的叔叔帶著人微笑的殺盡了那群雖然稱不上親厚,但也相處了很久的屬下的時候,他能做的只是在一片血色中將一一緊緊的抱在懷裡。
“這些年讓你受苦了,放心吧,以後我會給你最好的生活和教育,你以後一定會成為很棒的司家家主的。”他的叔叔這樣說著,他坐在舒適的房車裡攬著一一,看著叔叔完美的笑容,只想顫抖。
叔叔看著他,目光中毫不掩飾的表現出對於他心思的瞭解,唇角勾起的弧度都是完美,用手輕柔的撫摸他顫抖的肩頭,再次開口,“離家這麼長時間,都不回來看看實在有些過分呢,阿翰,你媽媽很想你啊。”
他一直堅定的以為,他的媽媽已經追隨著他的父親離開了這個世界,兇手正是他以完美著稱的叔叔,當看到母親出現在視線中,和模糊的記憶中沒有區別的柔順金髮飄蕩在身後,十分的美麗,懷裡抱著的孩子,三四歲的樣子,穿著整齊的小禮服,和自己當初的樣子那麼的相似,他低頭看到自己身上此刻花哨邋遢的衣服,哭不出來。
“看,親愛的嫂子,我把翰平帶回來了哦。”他聽著叔叔輕快的語氣,看著眼前應該是自己母親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