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使沒有實實在在的報應落在做惡人的身上,可那人總也會或多或少的因自己所做的事而良心不安。

如果當時自己對那孩子好些,多些耐心,不要那麼自私,那麼聰明,自己又怎麼會,在今天,在這個閤家歡樂、舉國歡慶的除夕之夜,一個人。更可悲的是,剛剛居然還被那口煙報復了一把。

記得,從那晚之後,那孩子就和自己住在了一起。白天去F大上課,但一放學或沒課時就會在家。每天早上都會準備好早餐,小米粥、大米粥、百合粥、蓮子粥。。。總之是換著花樣做。自己嘴刁的毛病就是那幾年養成的。

剛開始很高興,還開玩笑說:“家裡有賢妻就是不一樣,老公我一個月就被你養胖了五九斤,大肚腩都出來了,老婆可不能嫌棄我啊。”

那孩子也開朗地說:“不會,多胖我都不嫌棄,我最喜歡的動物就是豬,胖嘟嘟的最可愛了。”

“臭小子,能耐了啊,敢拐著彎罵你老公我是豬,看我不收拾你。”自己邊說邊裝作惡狠狠的樣子去撕扯他的衣服。。。

可,後來,次數多了,新鮮感也就沒了,反而把這一切都當成了理所當然。

早上吃過飯就匆匆地出門去公司。傍晚那孩子有時會打電話來問他想吃什麼,剛開始,他非常不耐地說:“我無所謂,你自己看著辦吧。”

再後來,他就會非常煩躁地吼過去:“李墨,你說你一個大男人能不能不要像個女人一樣囉嗦,我這忙的要死,還有幾個合同要談,一個單子就是幾十萬的利潤,你能不能不要整天拿你那些雞毛蒜皮的事來煩我!”

總之,他這輩子說過的所有的難聽的話幾乎都給了李墨,給了那個他曾承諾會好好照顧的孩子,給了那個中規中矩受了委屈只會隱忍、有著琥珀色沉靜眼眸的男孩。

就這樣,他寵了那孩子一年,那孩子陪著小心容忍了自己三年。兩人同居了四年,不短。直到三十歲時,他告訴那孩子:“我要結婚了,是家裡介紹的一個門當戶對的女人。”

那時,李墨剛畢業一年,由於中規中矩,性格沉穩,加上比較刻苦就被留在了F大執教。一個剛上班的教師,並沒有多少可用的積蓄,買房是不可能的,李墨就在F大附近租了一間三十多平米的房子。

李墨將自己的東西慢慢收拾好,放在皮箱裡,拉著一個箱子就離開了。

李墨走後,許文修坐在他們共同生活了四年的房子裡,卻生出一種那孩子從未在此住過,或者沒有長達四年之久的錯覺。要不然,他走了,房子裡的東西為什麼並沒有感到少了什麼。

櫃子、電視、冰箱、沙發、臺式電腦。。。一樣都沒少,甚至,連李墨放在鞋櫃上面的豬八戒形狀的儲蓄罐還在。

結婚後,許文修和孫雅,也就是那個和他門當戶對的女人,都忙著各自的事業,一年到頭兩人沒幾次機會能夠坐在一起吃頓飯,廚房基本就成了擺設。

許文修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養刁的嘴已嘗不慣那些油膩膩的外賣,即使大酒店的飯菜也不合胃口。

原來,自己一直被那個曾許諾會好好照顧他的孩子照顧著。

要說許文修他一純gay為什麼會結婚?實際上這和性取向並沒有多大關係,和李墨也沒什麼關係,和他是否愛那個女人更沒有關係。

在他的意識裡,一個年齡就應該有一個年齡段該做的事,年輕的時候可以放任自我瀟灑自如地玩幾年,可年齡一到,就應該找個女人結婚生子過日子,沒必要撞得頭破血流去和社會主流價值觀碰撞,太不自量力了。

所以,他結婚,他生子,他滿足父母含飴弄孫的心願。

看,多聰明的論調,多正確的選擇。

但他卻沒想過,李墨是從一開始就決定了要和他相互扶持著過日子的。

許文修看著手裡抽完的第二隻煙,望著冷冷清清,沒有油煙味,沒有那孩子身影的屋子,忽然對自己有一刻的質疑—— 也許,自己的觀念,錯了。

正文 第三章

一轉眼,元宵節都過去了。李墨也從除夕之夜那人突如其來的電話中平復過來。

實際上,人就是那麼奇怪的動物,當一件事沒發生時,你會擔心、會恐懼、會抗拒,但當事情真正發生了,你反而會平靜下來,反而有了要從容以對的坦然。

分手後,李墨也曾想過,如果有一天他打電話來自己應該說什麼?如果碰巧遇到,應該用什麼樣的表情面對他最合適?如果他離婚了,兩人還有沒有可能。。。

如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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