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愛你到老……”
小酒窩的音樂剛落,小手拉大手輕快的旋律響起。
廖子聰眼睛盯著螢幕,慢慢開口。
“還記得那場音樂會的煙火……”
“還記得那個涼涼的深秋……”
熟悉的旋律熟悉的嗓音鑽進凌景新的耳目裡,這個聲音,不對啊。
凌景新一抬頭,看見廖子聰和林語兩個人一人一個麥克風肩攬著攬在唱歌,兩人的身體隨著音樂歡快地擺動著。
抽風呢這是。凌景新坐立難安。
喂喂,廖子聰你你你你你在幹什麼?
喂喂,林語你是要結婚的人了,還跟人大小拉小手。小心我去舉報你。
“給你我的手 像溫柔野獸?”
喂,廖子聰,砍手砍手。
還溫柔野獸,廖子聰你這衣冠禽獸。連人妻(將來式)也不放過。
這邊某人抓狂,那邊兩個人嗨到不行。
廖子聰羞澀的嗓音被林語輕快的音調完全壓蓋住。
原以為音痴這種東西是天生的,沒想到廖子聰在林語的帶領下克服了這個問題。
“臺下的觀眾,舉起你們的手來!藥!藥!和我一起唱!”林語已經開心瘋了,凌景新坐在角落一個人孤獨地玩著骰子;時不時抬頭看看兩人。
作家的話:
=w=
☆、3。重現那年那些無硝煙的戰爭
“凌景新,我要跟你單挑!”臉色潮紅的舒磊一屁股坐到了凌景新的旁邊,手上掄著的一瓶啤酒重重地擱在了桌子上,啤酒從瓶口灑出來。
“挑什麼?”凌景新拿起啤酒,仰頭喝了一口。
“喂,我喝過的。”
“噗!呸!咳咳,不早說。”啤酒一不小心都嗆進鼻孔裡去了。“咳咳!”
“沒說讓你喝你拿什麼拿。”舒磊把啤酒從凌景新手裡奪過來。
“我樂意拿。趁著你現在還挺清醒,趕緊說說要挑什麼!”
“掰手腕!”
“還來!從大一入學到最後畢業散夥飯,你都沒有贏過我。四五年沒見你就這樣一點也不長進,不玩點高階的?”
“我今天就是來重新整理紀錄的!”
“來啊!”
說起舒磊與凌景新的對峙,那是從大學剛入學軍訓時候開始的。
那時男生們剛認識,又沒什麼娛樂節目,於是在男生宿舍內部舉行了一聲掰手腕的比賽,選取出男人中的男人,力王中的力王。
然後,輸的那人就是男生中的loser,最弱的那一個,loser之王。可想而知,誰也不想被冠上“loser之王”的稱號。
凌景新和舒磊屬於白面書生型,第一輪就被刷了下來,於是兩人單挑。
很不幸,最終的稱號被舒磊贏走。
之後每隔一兩個月,舒磊忽然興起的時候,就會拉著凌景新掰手腕,進而發展成全男生宿舍的掰手腕比賽。雖然力王的稱號一直在易主,但是在舒磊的堅持不懈下,loser之王的稱號一直是他的專有名詞。
凌景新想起來,拍畢業照那天,大家一起去吃了散夥飯,大家一邊開心地回憶四年的生活一邊感慨時光的飛逝,連平時一些不喝酒的女生也拉著同學一個接一個的乾杯。
舒磊拉住凌景新,說要在全班同學的見證下,血洗四年的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