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1 / 4)

小說:老子真的是良民 作者:冬兒

孫弘還盯著潘小嶽:“你聽到沒有?和你說正經話呢。年輕人有手有腳,別虛度時間,要為社會做貢獻。”

虎子拉著潘小嶽走,潘小嶽不肯,但力氣不夠虎子大。

虎子向身後的警察賠笑:“他知道了!”然後對潘小嶽說:“你傻呀,敢得罪警察。哪天他們找點茬子把我們給抓起來,使勁兒打,給打死了。然後我媽和你爹媽去告他們,也告不過啊,再給打死。全家人都沒了。”

潘小嶽不吭聲了。

謝明在後頭說:“不會的,我們是人民的公僕,絕對不打你們。也不打你們爹媽。”

郝晉陽笑:“這胖子是不是二逼啊,我們全給聽到了。”

潘小嶽和虎子終於消失。

謝明黑著臉讓孫弘去他辦公室。

孫弘出來的時候,郝晉陽問怎麼樣。孫弘手指做了個一的手勢,一個月的獎金沒了。

郝晉陽大笑。你又一個月獎金沒了,是不是和那小子上輩子有仇啊。

孫弘不回答。

展開那個紙團。那示意圖畫得確實很好,線條流暢,栩栩如生。畫面上孫弘穿著純色風衣外套,額頭上畫了個十字,眼睛是三角眼,眉毛上挑,嘴巴是向下彎的曲線。被抓的那位,身上寫了兩個字,良民。

孫弘不知覺地笑了。將紙展平,塞進了抽屜。

潘小嶽回家換衣服的時候,才發現,被孫弘抓過的地方,不是紅了就是青了。最慘的是脖子,紫了一塊。他罵罵咧咧,你說,我和這叫孫弘的警察,是不是上輩子有仇啊?

虎子安慰他,沒事,就青了幾塊,沒被打死。

潘小嶽回身就踹了他一腳。“都是你這貨,怎麼不早說啊?我沒偷你錢怎麼不早說啊,就在一邊看熱鬧!”

虎子捂著大腿:“我這不是怕警察麼,他們有槍的。”

潘小嶽絕望地搖頭。虎子的智商,真是沒救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3章 上警車了(1)

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虎子除了有幢老洋房外,還有一處商鋪,開在幾乎每個城市都會有的那麼一條——女人街上。女人街的客流量很大,幾乎都是女性。有賣衣服的,有賣飾品的,也有賣小吃的。全市的女人到這裡來,三三兩兩,一邊說笑一邊購物。這些女人是城市裡最沒錢的那一類,穿得最花哨,裙子最短,也最好打交道。她們會將商品在身上比劃,問身邊的人好看麼,覺得好看就開始還價,還個兩三次就買了。女人街的東西很便宜。

虎子在進貨的時候,發現忘了帶錢。打了個電話給潘小嶽,潘小嶽給送了過來,一共兩千。花了不到一千,買走了兩大麻袋的商品。女人街的東西,進價更便宜。

虎子的爹從小教育他,不能欠人錢。所以第二天虎子特地出門去銀行取了錢還,順便可以和潘小嶽一起吃個下午茶。虎子的店鋪開在女人街大道邊上的斜出去的小道上,工作日的下午生意冷清,索性關了門。

潘小嶽是看著虎子取錢的,說別麻煩了,從房租里扣了不就行了。虎子不答應,仍是取了錢。給潘小嶽時,潘小嶽沒接。虎子的店鋪生意實在不好,水電煤沒少花,手頭正緊。

虎子生氣了。說欠錢就該還錢,你這是看不起我呢。錢塞進錢包裡,錢包塞進褲袋,氣呼呼地扭頭就走。

潘小嶽追上去。我收還不行麼。

你自己拿。虎子放慢腳步,邊走邊說。

接著,就發生了那一幕。

對了,忘了說,虎子開的是文胸店。

每天面紅耳赤地盯著姑娘的胸口看,所以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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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市的小偷案終於告一段落。

不久後小偷就落了網,是一個人數多達十人的犯罪團伙。他們是來這城市務工的外來者,原本在工地幹活,不料包工頭卷著錢跑了。又餓又窮,實在過不下去了就開始偷竊。一開始就敢偷老奶奶的錢,偷著偷著上了癮,專挑有錢的偷,甚至想偷部小車出來。

隱秘處架著的攝像機,加上潛伏的便衣警察,輕鬆地將其一網打盡。

小偷被抓的時候才想起害怕,開始後悔。有個五尺大漢哭得梨花帶雨。可已經晚了。

上頭對南區警局表揚的同時,又給了一個任務。

市政府給全市下達了黃賭毒的禁令。謝明的組負責南區的掃黃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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