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
“你有什麼想說的?”封林語坐在他旁邊,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常安遠低下頭,望著手中的香菸道:“我幫你把故事補充完整。”
“是林紹華安排我把你送到加拿大,他拜託我要好好照顧你。William是林紹華介紹給我的醫生,他最擅長的不是醫生,而是催眠術。”
“我告訴你的車禍後昏迷的三個月,其實是一種假象。William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刪除了你的部分記憶,我也用了三個月的時間編了一個故事給你。”
“我沒想到你遺忘了林紹華後會願意和我在一起,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看做是上天的恩賜···你說,我是不是一個很令人厭惡的傻瓜?”
從前,有一個叫常安遠的傻瓜,他愛上了一個人。
在遇上那個人之前,他不是傻瓜,他是常安遠。
他的父親是一家珠寶公司的老董,母親是一位標準的大家閨秀,在家相夫教子。
五年前,他的人生一直都在正常的軌道上行駛著。
他是父母眼中孝順的兒子,是親戚口中有出息的人,是董事會心中合格的接班人。
他一直都認真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朝大家期望的方向發展。他以為他的一生就會這樣無波無瀾的過去:先做好部門經理,再娶一位父母滿意的妻子,最後接父親的班,當好董事長,還要生一個兒子,培養他成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可上天卻給他開了一個極大地玩笑。
1988年8月24日,他遇到了封林語。
封林語當時正為自己設計的珠寶做代言,他牽起女主角的手在海邊奔跑。
海風輕輕刮過,吹起他的頭髮,揚起他的衣衫,完美的不可方物。
天地在一瞬間失去了色彩,常安遠的眼中,只剩下那個迎風奔跑的身影。
有生之年,狹路相逢,終不能倖免。
“你戴這條項鍊,真好看。”那是自己對封林語說的第一句話,失了交際的基本禮儀,對陌生人脫口而出的讚美,暴露了本心,迷失了靈魂。
“謝謝。”客氣,生疏,有禮。
“我說真的。”常安遠有些急了,有些不知所措,感到從未有過的緊張,甚至不敢直視封林語的臉。
“是這條項鍊設計的完美。”
“不,不是,是我設計的這條項鍊,我知道。你帶著它,賦予來它靈魂,它才熠熠生輝。”一米八幾的大男人此刻笨拙的像個兩三歲的孩童。
“項鍊也有靈魂?”封林語笑彎了一雙眼,眼中波光流轉,燦若琉璃。
望著那一雙美麗的眼睛,常安遠呆呆的忘了回答,心彷彿被糾住一般,忘了自己,忘了所有。
你在我身邊,只打了個照面,五月的晴天,閃了電。
常安遠悲哀的發現,在封林語人生的洪流中,他來遲了一步。
一個叫林紹華人已經佔據了封林語的全部身心。
所以,他習慣了以朋友的姿勢出現在封林語的生命中,不靠近,不遠離,不說出哀痛與幸福,他用自己的方式守護著他。
他知道自己的愛情不能說,不能碰,見血封喉。
他以為自己會一直這麼無望下去,直到那一天,封林語醉倒在他的懷中,哭得歇斯底里。
常安遠知道原因——那天,林紹華正式宣佈推出娛樂圈。
常安遠問他,如果先遇上的是我,你會不會愛上我?
沉睡中的封林語沒有回答,常安遠在心中預設了這個事實。
愛比忘卻厚 正文 第二十二章【求推薦】
章節字數:1264
第二天傍晚,林紹華將封林語約了出去,要做最後的道別。
因為擔心封林語的情況,常安遠便跟了出去。
他跟隨二人來到一家十分偏僻的溫泉會所,他坐在車上靜靜等著最後的宣判。
他看見封林語從裡面跑了出來,林紹華緊跟其後。
他看見二人發生劇烈的爭吵,推搡不止。
他看見不知為何封林語跑到了路中央,他看見林紹華朝封林語撲去。
他看見一輛紅色的跑車疾馳而過。
他看見躺在地上的二人,血跡斑斑。
他顫抖著將封林語摟緊懷中,試探他微弱的鼻息。
他聽見林紹華微弱的呻吟“救他,救他···”
當他望進林紹華那雙充滿懇求的眼睛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