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嗡嗡嗡地亂飛亂叫。
儘管在這之前,嚴迦祈的身邊也沒多少個要好得可以時刻相黏的朋友,可是在這之後,他卻是連一個可以打打招呼問問作業的普通同學都沒有了!
這一定都是那個陳臻的錯!他討厭那個家夥!他討厭他!
那時候,年僅七歲的嚴小胖在心裡如此憤恨地想著。而陳臻至此,也赫然出現在了他的敵人列表中──頭等的,第一的,當然,也是唯一的。
而從那之後,小迦祈的主要心思便再也沒能成功集中在課堂和書本上,他好像是著了魔似的,每天就只有那麼三個任務:觀察陳臻,防備陳臻以及,找個機會作弄一下陳臻。
不過就實際效果來說,後兩個任務純粹,完全,根本,就是赤裸裸的悲劇!先別說他竟然還天真到想要去作弄陳臻了,事實上就連防備,他都沒能做到。他真正能拍著胸脯說我完成了的任務,只有最最簡單,也最最基礎的第一個。
然而或許正是因為如此,所以當嚴迦祈在十多年後再次回想起,那段永不再回的稚嫩年光時,他才能那麼迅速並且清晰地理出,原來他對於那個人的全部著迷,都是從這裡開始。從一個,“觀察敵情”的幼稚心思開始。
那是一段被春光燻醉了眼的悠長歲月,他恐怕往後,都再沒出現過那麼美的燦爛春日。
萬物勃勃的春天,微風軟軟的春天,光影灼灼的春天。然而春光爛漫,畢竟容易迷花人眼。小迦祈目不轉睛地看著他所謂的敵人,一會兒一會兒,便已看入了迷,忘了由原。
他終於,好像,有那麼一點點明白,為什麼班上的同學會前後不一,像小飛蛾一樣,成群結隊地飛到他的身邊。儘管那時候的小孩兒對“魅力”一詞還並無概念,可是從幼兒園便開始的團體生活讓他們明白,在一個集體裡,總是有人比另外一些人更受歡迎。那麼,如果按照這個標準來看的話,陳臻毫無疑問就是最受歡迎的那一個了。
首先,陳臻長得很可愛,當然如果以男孩子的發展前景來說的話,這個說法就是指,此小孩兒有往英俊帥氣這個方面靠攏的資質和潛力。而更巧的是,座位輪換之後,小迦祈和陳臻的位次方向竟然來了一個驚天大逆轉:他坐到了陳臻的斜後方。於是,從這之後,嚴迦祈只要一有空,便就拖著他的小肉腮幫,兩眼出神地向著陳臻那小半邊臉兒,傻傻張望。
那家夥長得真好看,而且,好像還在越長越好看。以上是嚴迦祈經常看著看著,便不得不從心底發出的一句感嘆。尤其是他笑起來的時候,那雙黑亮的眼睛,都好像能流出光來。
於是很多時候,小小的嚴迦祈已經不太能分得清,他到底是因為“不得不”才去觀察陳臻,還是隻是單純地因為,他“想要”去觀察陳臻。他越來越覺得自己像是一塊笨重的鐵,只要陳臻稍微釋放一下磁性,他就會像遇到黑洞一般,被無比輕易地吸引過去,毫無抵抗之力。而他不開心的主要原因也漸漸由“陳臻率領全班同學孤立他”,轉變為“整個班上,陳臻只是不理他”。
七歲的嚴迦祈還不懂得什麼叫做嫉妒,可是小孩兒總是很敏感:那些不是對著他綻放的燦爛笑顏,一個又一個,一天又一天,簡直要讓小迦祈難受得生病了。
於是他想,別的同學都一定是先被這張臉給蠱惑了吧,畢竟,這的確是一項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呢。哦該死的!嚴迦祈看著陳臻漂亮的側臉,在無比憤恨的同時也無比難過地想著,以貌取人的惡習永遠不會有結束的一天!永遠!
當然除了相貌好看之外,經過小胖長久的,堅持不懈的觀察之後,他還發現,陳臻第二點吸引人的地方便是,他是真的……好好好聰明啊!!!
請別把這個聰明想得太狹義了,小學一年級的孩子可不是高中生,對聰明的定義只侷限在考試年級前十名這個簡單的名次排位上。在他們看來,聰明人不僅要分數高成績好,更重要的是還要會玩兒,並且還要保證在玩兒的時候不被老師抓到──也許,和次次年級第一的無上榮譽相比,能做到這一點的學生,才是真正的無冕之王。那畢竟是一個玩性瘋長童心爆炸的年代,沒有人能抗拒和老師作對的快感。
陳臻永遠有辦法讓所有人驚奇並驚歎他對於“玩”的造詣之深之高之廣,他們永遠都想不到那個看起來明明和他們擁有同樣直徑的小腦袋瓜子,怎麼會裝了這麼多令人咋舌的新奇遊戲。他可以把撲克牌玩出九九八十一種新翻花樣,當然每一種他都會贏;他在把五子棋下遍全校無敵手之後,獨孤求敗地找人挑戰七子棋,不過他最終還是沒能如願;他甚至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