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後一次跟你通電話是什麼時候?”
“昨天晚上,五點左右。”
“說了什麼?”
“說我跟朋友去吃飯,叫他不用等我。”
“然後呢?”
“然後直到現在,音訊全無。”遲青允心力交瘁,整個人都是蔫的。
“他有仇家嗎?”
“沒有。”
“還有什麼親友嗎?”
“他媽媽在y縣,給人當保姆。”
“嗯,還有嗎?”
“沒有了,就我一個朋友。”
警察低頭記錄,有些心不在焉。那當然,一個成年大男人,誰知道去哪花天酒地還是泡網咖不能玩上一兩天,還至於去報案,那人民警察當什麼了。要不是上面交代要接,這種事根本不用他耽誤時間,都這麼疑神疑鬼沒事找事,事情也不用幹了。
辦公桌上的電話鈴響起,小警察拿起來接聽,然後,他的表情越來越嚴肅,眼睛越瞪越大。電話結束通話後,他像是完全變了個人似得,對遲青允說:“遲先生,請把事情仔仔細細再跟我講一遍。”
在派出所當個片警,也不是說就接觸不上大案子,但能遇著總是比較新鮮的。在警校四年出來,誰不想驚天動地露一回臉呢?
什麼是大案子?殺人案,綁架案…。。都不小吧,性質夠惡劣。沒想到一個普通走失人口(?還未必是)竟然跟y縣的嬰兒綁架案可以併案了。
兩天前,y縣路旁在光天化日下發生了搶孩子的事情,城門失火,殃及池魚,連看孩子的保姆也遭了秧。警方立刻立案,原本是當做綁架的,可奇怪在兩天了竟然沒有勒索電話打過來,嬰兒的父母雖然比較寬裕,可也算不上特別富裕的家庭,如果只是拐賣嬰兒,那何苦連保姆也搶走呢?真是不按常理出牌。
而這邊有人來報案,說有青年失蹤,看起來完全沒關係的兩個案子,仔細一問失蹤的青年竟然是被搶嬰兒保姆的親生兒子。
這一下,思路完全變了,原來那個嬰兒,才是被殃及的池魚。
七十九、
林秀枝再昏暗的屋子裡坐著,懷裡抱著個一歲多的幼兒,那孩子白白肉肉的,十分可愛,一雙明亮黝黑的大眼睛,幾乎佔了臉的一半,長長的睫毛像兩把小刷子,忽閃忽閃的。此時,他一點也不害怕,躲在林秀枝懷裡,兩隻小手緊緊地摟著她。林秀枝想哄他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