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進他的腳心;不只如此,他的一雙赤腳上還沾滿了爛泥、碎石塊,並且到處都是擦破皮的傷口和血跡。
加百列以單腳跳到一處類似涵洞般有遮掩的地方,想坐下把碎玻璃拔出來。
結果他才剛停下來,立刻就有人大吼說:「幹!這是我的地盤,滾到別的地方避雨去!死小子。」
是一個滿臉大鬍子的流浪漢,和加百列距離超過五公尺依舊能清楚的聞到那人身上的臭味。
然而除了鬍子之外,加百列知道自己現在看起來也和這位老兄沒什麼差別,而且不用多久他也會一樣臭。加百列垂下頭,一拐一拐的走出涵洞。
雨依舊不停的下,加百列已經全身溼透了——溼透的好處就是不用找避雨的地方,他心想,反正都已經這樣了。一陣風吹來,他不由得打了個哆嗦,他身上畢竟只有一件襯衫和牛仔褲。
加百列想起外祖父說過的中國俗諺:屋漏偏逢連夜雨。什麼屋漏,他現在根本連屋都沒有。
不知不覺中,加百列來到一處像是橋墩或堤岸的地方,因為眼前是一灘水。
看著因為下雨而鼓脹的水面,加百列有點頭暈,於是蹲了下來,雙手抱著腿,頭靠在膝蓋上。
喪父、破產,還遇到那種事,現在更無家可歸……接二連三的厄運,已經超過加百列所能承受的範圍;他覺得自己像一臺故障的機器,然而他身邊沒有機械師、也沒有指導手冊,只能獨自嘗試自我修復。他雖然身處在有八百萬居民的紐約市,感覺卻比漂流荒島的羅賓遜更孤單。
羅賓遜後來至少找到星期五,他卻什麼都沒有。
「……我如此的過著孤單的生活,沒有一個可以真正與之談話的人……」
小時候,加百列的母親會念《小王子》給他聽。
加百列其實不喜歡這個故事,小王子太孤獨、太憂鬱,讓他覺得很悲傷;而且,他不知道為什麼開始有些擔心。於是,他有一天和母親約定;不管她去哪裡,都要帶著他一起,不能丟下他。
當時,卡蜜兒露出一個溫柔的微笑,把加百列緊緊的抱在懷裡,向他保證絕對不會丟下他,要他不要擔心。
加百列現在回想起來,母親當時的笑容很虛弱。
加百列就這麼蹲在那裡,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過了多久。恍惚中,他彷彿看到光線,「天亮了嗎?」
他有些疑惑,吃力的抬起頭,看見有一個光圈照射著他。加百列不由自主的眯著眼睛,發現眼前有個身影似乎正在對他說話。
加百列非常驚訝。
適應了光線之後,加百列辨認出來那是一個穿著皮外套的男人,那個人的嘴一開一合的好像在說些什麼,可是他聽不清楚那個人說的話。
看加百列半天沒有反應,男人停了下來,接著將左手伸到加百列面前,似乎要和他握手。
加百列疑惑了。他連這個男人是誰都不知道,為什麼要握手?
加百列先看看男人,再看看他的手,注意到男人手腕上戴著IWC的Antoine de Saint Exupéry腕錶。
「原來是你……」加百列露出微笑,原來是個飛行員。在沙漠裡遇到小王子的那個飛行員。
加百列於是握住那隻手,撲倒在對方身上。「……你會畫綿羊給我嗎?」昏沉沉中,加百列喃喃的問了。
將亞契送回住處之後,羅倫斯立刻開車來到和尼爾森約定的地方。
十分鐘前尼爾森打電話跟他說有了加百列的下落,並且解釋:下午時公寓管理員看到加百列跌跌撞撞的闖出公寓,原以為他有急事出門,當時並不在意,直到入夜還沒看到他回到公寓,管理員才意識到事情不妙而打電話通知,尼爾森於是請私家警衛出來找人。
「為什麼不找警察?」羅倫斯當時立刻問道。
「這其實是夫人,金潔女士的意思。」尼爾森說:「她說:葛斯曼家最近的形象還不夠壞嗎?難道還要讓這種醜事上報給人看笑話?」
羅倫斯深吸了一口氣,「原來如此。」
「您知道,她對於公關包裝和公眾形象方面……非常要求。」
「如果是以這一點為出發,我也贊成她的意見,這種負面訊息別流出去的確比較好。」
羅倫斯搔搔頭,這件事給他一種不太好的預感。根據市調部門的情報,金潔最近正準備利用她所繼承的資產創業。
雖然創業內容還不確定,但羅倫斯也不希望這件事成為免費廣告或任何節外生枝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