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縣衙門口湊熱鬧。
被吵醒的衙差滿心不快,罵罵咧咧地走到門口,去檢視究竟是誰在這半夜發瘋?
月光朦朧,只看見鳴冤鼓旁站著一個人影,模糊地看不清。
“何人半夜喧譁?”衙役走上前。
那人轉過身,黑夜中閃過一道厲芒,像是野獸捕獵時發光的瞳孔,令人心驚。
衙役愣了愣,再一看去,只見是一普通年輕人站在那,並沒有什麼異樣。
“衙差大哥。”那人走上前道。“我是為了報案而來。”
“大半夜的,大人不審案子。”衙差道。“你就不會明天再來?”
“那可不成。”年輕人笑嘻嘻道。“這被偷走的東西十分重要,尋不見了我就睡不著,怎麼熬得過一晚上呢?”
見他說得十分正經的樣子,衙差也不免有點好奇。反正都被吵醒了,不如索性問問究竟是什麼東西這麼重要,讓他如此牽掛。
“好吧,那先說說你姓甚名甚,所失何物,你今晚和我說了,明天我再給你報到大人那裡去。”
“小弟莫北,外地人。”年輕人拱手道。“麻煩衙差大哥現在行個方便知會縣官大人一聲,我可真是等不到天明啦。”
衙差奇道。“你丟的是什麼祖傳寶貝?”
莫北搖搖頭。
“大量錢財?”
莫北嘆氣。“錢財乃身外之物,丟就丟了,我倒寧願丟的是它。”
見莫北一副愁苦的模樣,剛剛結親的衙差恍然大悟道。
“那一定是娘子給你的定情之物了?是了,要是我把這東西丟了,回到家裡定也討不了好。”
不是寶物金銀,那只有與情字牽扯到關係的物件才能讓人如此念念不忘了。
莫北盯著衙差好一會,半晌大笑出來。
“大哥,經你這一點撥我這才發現,原來那東西還真能算得上是件信物。這一下,我更得把它找回不可了!”
衙差納悶,這哪裡來的傻小子,連是不是定情之物也要別人提醒的。不過聊了這半會,他原本被吵醒的火氣也沒了,倒覺得和這年輕人很談得來。
“不是我不想幫你,小兄弟。實在是縣衙卯時後便不再接案,這是老規矩了。”衙差提點道。“不如你明天早點來,我替你通傳一聲。”
“衙差大哥。”莫北突然道。“你說這老規矩,可有會更改的時候?”
“規矩就是規矩,怎麼能隨便……”說到一半,突然聽到身後的腳步聲,衙差詫異地回頭。
這一望,只看見一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