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部分(1 / 4)

小說:paradise never rains 作者:莫莫言

其實他想說,既然你全都知道,為什麼還要傷害我……

是的,沒錯,是他殺了Ryan,一槍斃命,他們都說Todd從來不親手殺人,多半大概跟慧能將禪宗發揚光大卻強調不立文字是因為他本身不識字的原因相同,就是因為Todd不會殺人,但他們錯了,無論用槍還是用刀,Todd都是高手,因為他從來不肯相信誰,包括他總是留在身邊的弟弟和Paul,他七歲以後,用大量的時間耗費在學習如何一招使人致命上面,他知道自己沒有太多體力,知道自己不堪消耗,所以,唯有一下子讓人死去,才能在關鍵的時候保全,這跟他後來越變越殘忍越變越不留餘地有很大關係。

他知道自己一身破綻,因此讓自己不斷的完美,他不開槍,一旦開了,必然致人死命,Ryan,是他親手殺的第一個人,他本以為那人,會是則豪。

如果可能,他也不想選擇這麼極端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但顯然,他沒有別的選項。

Ryan是個殺手,還偏偏是個槍法見長的殺手,他篤定了要殺則豪,如果那天,自己跑向則豪,Ryan不會看不到他,大概在自己靠近則豪前幾秒,則豪就成了那瘋子的槍下鬼,打電話給則豪,則豪看到他的號碼必定專注,那樣的破綻,正是Ryan等待的,他距離Ryan和則豪一樣遠,所以,他用三秒鍾衡量到最後,唯有一個辦法,所謂螳螂捕蟬,他去殺了Ryan……

聚精會神的Ryan,不可能感覺到他的靠近,他的身上沒有戾氣,因為他從來不殺人,但這畢竟是鬧市,他胡亂扯了車裡一件黑色的風衣和一隻灰色的棒球帽,是鴻文的,穿在他身上大出一圈,這裡畢竟是鬧市,他得三思,他繞過其他人,找到一個隱蔽的地方穿戴整齊,則豪還在排隊,這樣的時候Ryan暫時不能下手,但給他的時間也根本不多……

他不是白痴,他知道當街開槍的後果,所以,其實,那天他用了兩顆子彈,一顆引發在他們停在路邊那輛車的底盤下,他順手做了個小小的機關,連道具都不用準備,有段時間他每天都在盤算這類的東西,另一顆,是他自己打出去的,那才是命中Ryan胸口的一槍。

所以,槍響的時候,則豪第一反射是看他們的車,以為出事的是他,這個時候,他打了第二槍,距離足夠近,用消聲器的話也沒有問題……

關鍵是,老天幫他,那之後下了一場暴雨,人們四散逃跑,他躲進暗處的轉角,與則豪所在的位置行程一個小小的盲點,扔掉外套,將槍拆分卸掉,分幾處扔乾淨,大雨打在他身上,沖淡了一切不該有的味道,並且,那味道更多的是被那件外套承受了。

然後,他發瘋的衝出去,跑到則豪身邊。

再然後開車帶著則豪去醫院。

在然後不動聲色的處理掉鴻文那輛車,以染了血不乾淨為名義,天經地義,其實只是想除掉底盤上無法修復的痕跡,他慶幸,因為車是鴻文的,所以才有兩把合手的槍和消音器,為什麼慶幸?鴻文和燁軒都是他一手調教出來的,他們的東西,都帶著些許他的習慣,越是關鍵的東西越是如此。

他甚至想,是不是老天給他一個機會殺掉Ryan。

他唯一沒想到的,是則豪的反應,則豪像發了瘋,什麼都不管也不顧,連他都一起打。

而且,則豪要追查這件事,查到底。

並且,還真的被他查出來了……

如同大海撈針一樣的事情,被則豪實現了。

呵……他們算是扯平嗎?十年前則豪輸給他,因為Ryan,十年後他輸給則豪,又是因為Ryan,他們之間,為什麼一定要有個Ryan,為什麼!

不公平,這對他不公平!為什麼他要承擔Ryan的錯,為什麼!

他愛上則豪,則豪愛上他,這跟那個瘋子有一點半點的關係嗎,為什麼總是出現在他們中間,為什麼總要搗亂,為什麼!

而則豪,明知道Ryan要殺他,明明已經知道了全部真相,為什麼,還要這麼對他……

“呵……所以你就殺了他?”

則豪的手掌落在他的額頭上,將他貼在額頭上被汗水打溼的頭髮向後攏,說不上溫柔的動作,讓他沒來由的害怕。

“難道……要我看著他殺了你?”

他倔強的揚起臉,聲音卻顫抖,則豪,則豪,好像不是他的……他們,像是警察和殺人犯的感覺,這種疏離,讓他害怕。

“如果,他真的要殺我,你以為,他會給你做那麼多手腳的時間嗎?就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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