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雜誌的渲染,趕去的路上,Kill已經興奮得駛到了最高速。
集合的地點在架橋下,老遠,Kill就看到了藍藝。
他敞開了上衣在機車上跳舞,周圍圍滿了大叫吹口哨的人,熱鬧極了,這種場面很常見,娛樂圈裡很多人都參加非法賽車。
伊蘇拉達的警察是過街老鼠,平時從來看不到,只有那個縮頭縮腦的市政廳舉辦了什麼活動,才會在邊上見到,活動完了跑慢點就要出事。
所以他們在哪玩車都不用擔心會有警察出現,而藍藝一直是他們中最搶眼的,走到哪裡都能帶來一片掌聲。
Kill放慢了車速,從側橋上繞下去,墨鏡後的眼睛一直看著藍藝。
像他那樣的人才是天生的明星吧!Kill完全不明白自己的歌迷數量怎麼會那麼快超過了他。
也許自己的歌迷是要比他的來得瘋狂,Kill不管在哪裡露面,引來的不是歡呼或者矚目,全是瘋狂到極點的尖叫。
剛被藍藝帶著來參加賽車時,這些人見到他也只會尖叫,等到熟悉下來,藍藝又成了他們的中心。
而自己總是無聲的站在一個角落看他掌握著這麼多人的注意力,要不是他很照顧,即使在熱鬧的人群裡也會覺得孤獨吧!
Kill並不明白自己的離群恰恰就是最吸引人的地方,藍藝或者別的大明星要靠不斷的賣弄才能得到關注,而他根本不需要做這些,即使呆在角落,也總能讓人們的眼睛難以自控的滑過去。
對自己的魅力毫無所覺,一心把藍藝當成了羨慕的物件,羨慕他與其他人的親和融洽,羨慕他比自己熟悉掌握身邊的世界,Kill甚至有些崇拜藍藝了。
遠處的墳場被濃濃的夜霧籠罩,即使照亮了城市上空雲層的燈光也照不透這些霧氣。
Kill慢慢停下車,單腿撐住機車向那邊眺望,越看不透心情就越高漲。
“Kill!”藍藝站得高,最先看到了Kill,揚聲叫:“你看到鬼魂了嗎?”
周圍鬨笑起來,幾個人衝Kill喊:“下來啊!馬上人就齊了。”
Kill把墨鏡調成了夜視效果,高低起伏的墳場地形立即清晰了,稍微看了看,他就發現這裡並不適合飈車。
坑坑洞洞的地面,很多大塊的黑影散佈,不知道是以前的墓碑還是墓園雕塑,全都東倒西歪看不出原來的佈局。
這種地方休想飈出風馳電掣的速度來,當成越野賽還差不多。
偶爾換換感覺也不錯,誰都沒進去過,就當成純粹的冒險吧!更何況還要比試速度。
下面有人在喊:“藍藝,你該問Kill有沒有看到腐屍,Kill!怎麼樣?那幾個傢伙走路搖搖晃晃的,很好辨認!看到別嚇壞了,正好今天哥哥車壞了,跟你坐一張車吧!”
他們說的腐屍好像真有那麼回事,政府就是以這個名義把墳場封起來的。
要是真的有的話,最好碰到,給賽車再加點刺激,Kill微微的笑了。
藍藝對那個人喊著:“你車壞了!?那邊那堆廢鐵送給乞丐好了,還能濟濟貧,有我在,誰也別想打Kill的主意,小心我廢了他!”
下面起了哄,Kill看到墳場邊緣的電網被拉倒了一個口子,向下面喊:“出發點是不是墳場的電網口子那裡,旁邊還有棵枯樹?”
“是!”
回答的是藍藝,他從機車上跳下來,摸了眼鏡帶上,他們都沒有戴頭盔的習慣。
Kill發動了機車,從側橋上俯衝下去,經過他們也沒有停下來,徑直朝那處缺口去了,藍藝緊緊跟在他後面。
從乾涸了的河床底橫穿過去,爬上佈滿機殼廢料的河堤,再透過不到一千米的荒地,Kill只用了半分鐘。
由於被遺忘,以前具有威力的電網已經破損嚴重,Kill把車停在鋪倒的電網上,右腳落下時還試探性的踮了踮,確定沒電了,他才故意重重的放下腳,短靴踏到發鏽的電網,還發出好像骨頭碎裂的奇怪聲音。
“咳咳……咳!”
藍藝停在他身邊,抬手捂著嘴咳嗽,Kill收回尋梭墳場內的眼光,側臉看他。
車燈照亮了車前的一段地面,反射回來的光線在夜視鏡下青青白白的,連藍藝的臉看起來也像是沒有了生命的死氣。
“河床上居然還有沙子!你在前邊倒好,我跟在你後面吃了好多沙。”邊說他還邊拉起衣襟擦臉。
這個動作叫Kill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