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了我,“你們一塊睡了?你終於開竅了?John?”
我瞪著他,“什麼叫開竅了?”
“之前的那些妻子,哪一個你娶來不是為了氣他的?”
我皺起眉,“我沒有得罪你,Mycroft……”
“他並不是不主動,我的弟弟,他很主動,他向來很直接,他想留你在身邊,誰都看得出來,全世界包括蘇格蘭場的那些小青蛙們都知道他愛你愛的要死要活,偏偏你要虐待他,我很好奇,小醫生,這就是你處理感情的方法?誰越愛你,你就偏要晾著誰?”
我沒有胃口進食了,我放下手裡的東西,是的,我被Mycroft中傷了,我覺得自己的表情有點尷尬也有點蠢,我再一次瞪他,我說,“這是我與他之間的事。”
Mycroft恩了一聲,然後說,“哪一件事你都肯替他做,包括為了他去死,除了一件事,你辦不到,那就是愛他。”
“該死!誰說我不愛他!”我說完就想立即捂住嘴了。
Mycroft微微笑了一下,“這回才是聖誕快樂,弟弟。”
Sherlock心滿意足的回報他哥哥說,“我們去後院抽一口?Mycroft?”
接著他們兩人就像從未吵過架似的,親暱的肩膀貼著肩膀偷偷背著Holmes夫人鬼鬼祟祟的走到後院去了,我端著咖啡透過玻璃窗看著他們並肩而立聊天的場景,他們這麼費勁的一唱一和就是為了套出我的話?全世界最無聊的就是他們了。
我想起剛剛一時衝動的脫口而出,臉頰不禁燙了一下,我趕緊溜進客廳裡去烤火,我坐在沙發裡,Holmes夫婦在另外一張長沙發裡,聚在一起討論晚餐的食譜,我插不上話,我走神了。
我想起我的第一次婚姻,那時我覺得Sherlock死了,我的生活也熄滅了光,然後他回來了,像個傻瓜一樣在221B懺悔,我的第一任妻子因病去世時,我在葬禮上沒有任何激烈的情緒反應,直到幾個月後,我站在街邊時,我才紅了眼睛。
當時我發了一條簡訊給我最好的朋友,我寫:我好難受,我想哭。
不到10分鍾,他就坐著計程車跑過來了,他喘著氣在我面前,嘴角緊抿,手都不知道該放哪裡的樣子,我一看見他就不想哭了,我們去海吃了一頓,中途他還帶我去看了一具沒了內臟的屍體,想想真是“浪漫”的一天,真是感謝他,讓我的大腦和胃都充滿了噁心,頓時無法回憶悲傷,我們在停屍房忙活了很久,直到夜晚才有空漫步在公園裡,在那黑漆漆的樹蔭底下,我停下腳步,他也停下了腳步,我很輕的揪了一下他的衣角,然後他順其自然的抬起手,放在我肩膀上,接著我轉過身,他不發一語的抱住了我,按著我的後腦勺,我們在那公園裡相擁了很久,他的心跳讓我感到安心,我感受到了他不為人知的溫柔,我最終還是沒有在他面前哭出來,不過第二天我確實好多了,像以前那樣可以重新笑出來了。
經歷了第一次的喪妻之痛,和他同居了4年之後,我遇見了我那位美麗的舊金山女人,她的長相很符合我的心意,我開始和她頻繁的約會,我從第一次約會之時就已經得知她患了癌症,但我還是決定娶她,選好戒指之後,我和Sherlock躲在起居室的門後,我壓低聲音,偷偷摸摸的給他展示我盒子裡的戒指,我衝他敞開戒指盒,舉在他鼻尖底下,問他,這戒指選的怎麼樣。
他微笑,說,“女人看了這枚戒指都會心動,不是因為它很貴,是你半年的薪水,而是舉這個戒指盒的人,無與倫比。”
我被他這麼一鼓勵,有些感動,更加有了自信,我走出起居室,站在樓梯上,把戒指藏在胸口,我的舊金山美人穿著漂亮的連衣裙,站在門口等著我共赴晚宴,如果順利,我相信婚禮會很快就舉辦的,她挽著我的手臂走出公寓門口時,我在街道上抬頭看了一眼佇立在窗戶邊上目送我的Sherlock,他立即扯上了窗簾,我發現他的笑容消失了。
他第二次當我的伴郎時,勁頭依然十足,他通宵了整晚,緊張得頭髮都要打結了,就為了策劃出不能重樣也不能引起尷尬的伴郎祝福詞,他刺耳的撥弄著小提琴,折磨他可憐的房東太太,同時也折磨著蘇格蘭場的可憐警長,幸好警長已經習慣了他的任意妄為,和他哥哥一樣,把他像個小嬰孩似的寵著,所以才沒有當場拔槍射穿他的腦袋。
那會兒我正在忙著尋找房子,一直到結婚前我都和他住在一起,可結婚後就不能夠了,婚禮前的某個半夜,我打著呵欠下來,打算喝杯水,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