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瑟的關注等級提高了一級,放到“有威脅需重點關注”的列表內。
作者有話要說: ——痴漢日記——
06。
有時候我會偷偷的跟在布魯斯的身後,或許白天,或許晚上。
只是每次我跟在他後面,我都覺得他已經發現我了,只是他沒有說……
今天的布魯西寶貝兒摟著一個金髮碧眼大胸翹臀的姑娘在拍時尚刊的封面,我趴在哥譚的雲層上面,看著那個女人整個人貼在布魯斯身上,覺得眼睛有點熱。
然後還沒等我安慰自己這也是布魯斯的工作的時候,他就突然貼在那個女人的耳邊,說著:“天上有個藍色的太陽,甜心。”
我嚇的瞬間升高的幾乎衝出了大氣層,不過馬上我就發現,他並沒有真的說出來,他只是用唇形在無聲的說著這句話。
他果然發現了我。
因為他緊接著就說了那句——滾出我的哥譚……
☆、2524。給大家講笑話
半個身子都趴在布魯斯身上,一隻手掛在布魯斯肩膀上的漂亮女孩,順著布魯斯目光看向了盧瑟,甜膩的聲音試探著問道:“布魯西,盧瑟先生認識你麼?他總是在往這邊看誒。”
“寶貝兒你要知道,在我們這個位置的人一共就那麼幾個,就算不認識,也會知道彼此是誰的,萊克斯在大都會就向我在哥譚一樣。”布魯斯用一種天真又帶著點驕傲的口氣如此說著。
被布魯斯叫做寶貝兒的女孩讚歎的輕撫布魯斯的側臉,“他可沒有你這麼迷人,布魯西……哦,他過來了。”
終於打發掉那些主動攀談的人,萊克斯盧瑟大步走到布魯斯面前,誇張的嘆著氣,拿起桌子上的香檳急不可耐的喝了一口,才對開口說道:“哥譚的這些人可真不好對付,布魯斯我突然覺得我有點小看你了哦,就憑你能在哥譚呆這麼久都沒離開,我就得給你的耐性加分啊。”
“誰讓你來晚了,還被他們抓到,不過我能留在哥譚可不是我的耐性好,而是你沒看到哥譚的另一面。”布魯斯語調輕佻笑容天真又帶著某種暗示,他摟在女伴纖腰上的手微微收緊,修長的手指在那精緻的絲綢上滑動。
只聽他們兩人的對話,絕對無法相信他們才第一次見面。不過就像布魯斯說的,整個世界能有他們這種身價地位的人本就不多,就算沒有見過,也會聽說過,想要不知道都難。畢竟各種娛樂雜誌商業報道,就是喜歡把他們放在一起比較。
世人所知的哥譚王子布魯斯,是一個天真多情的花花公子,有著不幸的童年和能帶來大把金錢的好運。在他剛回到哥譚的時候,甚至有很多人猜測他會在半年內就敗壞光韋恩的家底。
布魯西寶貝兒每天在懂事會上睡覺,開著世界名車為博美人一笑,千金隨手一擲,時不時去世界的某個角落實現他極限運動的小愛好,摔斷了某根骨頭之後回到哥譚休養,繼續摟著美人縱情聲色。
可惜就算他如此遊戲人間,在世人眼裡他依舊被幸運女神寵愛,他回到哥譚之後,韋恩的企業不但沒有衰弱,反而以一種不可思議的速度壯大著。世人多聽信傳聞,寧可相信他人擁有自己沒有的好運,也不會輕易的認為一個人會遠比看上去更優秀。
而萊克斯盧瑟就和有些傳奇浪漫色彩的布魯斯完全不同了,同樣是繼承大筆遺產和家業,萊克斯盧瑟在少年時期就素有才名,是一個絕頂的天才。在從商之後他更是用已有的財富,迅速的為自己賺取了更大的財富,絕對是一個精明而成功的商人。如果不是他沒有頭髮,說不定會是花花公子排行上布魯斯最有競爭力的對手。
只不過他的風評素來複雜,有人說他是狡猾的用金錢鑽法律空子的黑心商人,有人說他是充滿理想和抱負的野心家,還有人說他是品行端正的良好市民。總之這個年紀不算大的商業鉅子已經籠絡了大批的人心,意氣風發摩拳擦掌的樣子,像是準備幹些什麼可以名留青史的大事。
“也許今天晚上我就可以試試哥譚的另一面。”萊克斯盧瑟無所謂的聳了聳肩,又繼續道:“我此次來哥譚是對韋恩集團最新研製的智慧科技有興趣,不知道我們有沒有機會合作?我手裡有一個研製特殊機器人的隊伍,如果我們兩個可以順利合作。那未來的智慧機器人市場將是我們的天下。”
“哦……”布魯斯歪著頭眨著他那雙美麗的藍眼睛,在這種宴會中他的眼睛總是霧濛濛的帶著水汽,天真又無辜,“我覺得你如果真的想和韋恩集團有技術方面的合作,你應該去找盧修斯而不是來找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