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黑社會中,他發現的東西越多,越容易被人……”
追命打了個哆嗦,他同樣待過O記,怎麼會不知道黑社會里的那些門道。
黑社會死了人,自然不可能報警,地位低的不了了之也就是了,而地位高的往往殺人者不屑掩藏,說不定還要透過這個揚名,說起來,倒是和那個時候的江湖有共通之處。
而如果有人死了確不知道是怎麼死的,那大概就定是與陰謀有關,這個時候想要別人知曉真相又不能引火燒身,大概就只能透過這樣了。
只是……“那兇手怎麼這麼笨,把殺人的兇器隨身帶著?”
無情搖頭:“他的槍是藏在房間裡,我們來時在前廳裡說話的時候他藏在了腰上。”
追命瞭然:“命案
過去多天,任誰來查都只想得到搜房,沒人會想到要搜身……”
無情笑:“而不管誰來,都一定得在前廳耽誤一陣,這個時間足夠他把槍穩穩妥妥的帶在身上。而且,槍帶在身上也方便他的最後一招。”
追命疑惑:“最後一招?”
無情朝手臂受傷的警員努了努嘴,“身上有支槍,等我們懷疑到他頭上的時候也還能逃跑。”
剛剛就在槍掉到地上的那一瞬間,兇手在所有人還來不及反應的瞬間一腳踢開沈靜言撿起搶然後迅速的跳窗逃走。
傭人房都在一樓,而且窗子外面就是迴廊,迴廊後面還有一個巨大的倉庫,只要逃出這間屋子,逃出這棟房子就不是難事。
追命從附近的窗子看向窗外:“那他怎麼沒逃走?”
“受傷的警員當時站在窗邊,他去攔人的時候被打傷,然後趁這個時候其他人就圍上去了。”
追命點頭:“對了,命案當天他怎麼混過去的?”
無情嘆了口氣:“那天他不在,對所有人的說法是他去外地探親。”
追命抬起右側的眉,“他還有親人?”
無情笑了笑,“這個家的傭人大都是死者發達後請來的,幾本沒人知道他的事情,死者當時已經死了,所以他說去探親就是去探親咯。”
追命皮笑肉不笑:“所以死者死的時候他還沒走,之後他大搖大擺的離開這裡,直到在電視上看到新聞才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