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3 / 4)

小說:桃花債by大風颳過 作者:片片

“你得天樞星君仙澤,心元可動否。”

我伸手攬住衡文,半撐起身子涎笑道,“天樞雖清秀,怎比得上衡文清君淡雅絕代天界第一的風華。有清君在身側,宋珧眼中豈會再容其他乎。宋珧幾千年只有一條賊心,想與清君一夕巫山。清君如應了……”

衡文低低道,“我應了你,如何。”

本仙君將涎笑一收,一本正經道,“你應了我,然後天兵驟降,將你我拿回天庭。玉帝對清君定會開恩,關一關降一降,頂多降做個和我一樣大小的元君。宋珧輕則在誅仙台上喀啦一聲,重則喀啦後再落道天閃,徹底乾淨。”

衡文抬手將我撞回枕上,道:“你曉得其中利害,與天樞兩相對時便記著分寸,設劫的反入了劫,下場是什麼你想得出。到時候我也未必保得了你。”

原來是怕本仙君渡了幾口氣和天樞渡出了情。我打個哈欠道,“你放心罷,我在凡間的時候算名的就說我命犯孤鸞,是個百世無妻的命,投胎一百回也沒誰會看上我。我和你說過沒,我上天庭之前……”

衡文口齒含混道:“嗯,說過數遍了……”翻了個身,沉寂無聲。本仙君皺眉道,“你還沒聽完,怎麼知道我要說哪樁事,張口就道聽過數遍了。”忒不給兄弟面子。

衡文應也不應一聲,看情形是——

睡著了。

本仙君無奈嘆氣,翻身向內。

那件事情,我興許確實,說給他聽過。

本仙君飛昇成仙前在塵世的那幾年經歷的糊塗事,恐怕都和衡文絮叨過一遍或數遍。但那件事本仙君認為仍值得一說,確實有道理在。

第十章

因為那件事是本仙君從人到仙的幾千個年頭中,唯一能和“情”字沾上邊的事。

我做凡人時唯一一次傾心戀慕。

本仙君那時候少年正意氣,整日在市面上冶遊玩樂,自以為風流。某日在長安街頭驀然回首間,見一佳人倚欄而立。只這一眼,她就成了我命中的劫數。

她是青樓的歌妓,綾羅十匹換她清歌一曲,黃金百兩才能與她一夜春宵。我豪擲千金,輕換佳夜,不肯讓她委屈在床上與我假意鴛鴦,夜夜閒話閒坐,想盡辦法討她歡心,只為了讓她心甘情願地跟我說句喜歡。

結果,她沒愛上我,反而瞧上了一個窮酸秀才。

她將我送她的珠寶首飾,古玩玉器,名硯寶琴一一變賣,供那窮酸賃屋讀書,上下打點,參赴科舉。結果窮酸金榜題名,高中狀元。一頂粉轎將她抬進府內,二人終成眷屬,她成了他人婦。街頭坊間,多了一段可傳千古的佳話。

我就是那佳話中做幫襯的冤大頭。

情關慘敗,本仙君那時的頹廢可想而知。我白日酗酒,夜晚吟詩。傷春的小李,悲秋的韋莊,十年一夢醉揚州的小杜,悽詩涼詞,首首皆能倒背。從舊年重陽傷情到來年端午,她去廟中燒香,我在大殿中將她攔住,問她那秀才究竟比我強在哪裡,我待她一片深情,她卻傾心於一個秀才。

她向我道,公子口口聲聲說情,其實並不懂什麼是情,自以為傾心就是一擲千金,戀慕就是贈奴寶琴香扇,玉鐲金釵。相公當日雖窮,卻能與奴以心換心。公子是豪門少爺,恐怕連路邊的餛飩麵都沒吃過,誤把意氣當真情,豈能明白兩情相悅時,彼時你中已是我的道理。

我黯然出寺,躑躅街首。一年多的相思苦傷情愁,竟被她說成一時發熱,一文不值。

我在街上看身側煙霧繚繞,難道只因為我沒吃過餛飩麵,我的情就不叫情?

我頹然踱到煙霧繚繞處,矮桌前拖過一張小凳,坐下黯然道:“老闆,來碗餛飩麵。”

喝下那碗麵湯後,我成了宋珧仙。

衡文假惺惺地寬慰我道:“命,這就是天命。天命不可違也。”

是了,衡文曾如此奚落過本仙君,這樁事我確實對他說過。

那時本仙君長嘆道:“天命讓我孤鸞星高照。”衡文躺在蓮池畔的青石上,閉著眼道,“否,否,是天命讓你做神仙。”

如此一想,如今我陪天樞南明唱的這出戏,從大面上來看,與本仙君當年的情史,竟有一兩分相似。

李思明看上了慕若言,慕若言與單晟凌兩情相悅。李思明將慕若言捆在身邊,要用盡手段,無情折磨,棒打鴛鴦,雖然玉帝不會給南明天樞安排什麼好下場,但慕若言與單晟凌從頭到尾依然兩情相悅,不動不搖。

敢情本仙君其實還是個幫襯的冤大頭。

難道本仙君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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