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去一腳將那人踹好遠。
“你腦子秀逗了吧?我們寧哥有人生有人養還會在孤兒院嗎?拜託你想胡亂認親也要提前調查一下好不好!”李銘閒閒地站在一邊一臉鄙視地說道。他算是看出來了,這幾個人是來者不善呢,不管那女人是不是寧哥的親媽,他們都不會客氣。大家從小一起長大,誰不瞭解誰啊?寧哥那媽不說也罷,連親兒子都不管不顧的,寧哥最討厭的就是她了,如今竟然有臉過來套近乎,真是腦子進水了。
“小斌,你不認識媽媽了嗎?你還怨恨媽媽是不是?嗚嗚嗚,媽媽也是沒辦法啊,你爸爸早早去了,家裡沒了頂樑柱,我又什麼都不會,實在是沒能力養活你才送你到孤兒院的啊!嗚嗚嗚……”馮柔哭的悽慘,彷彿剛剛她丈夫破口大罵甚至動手打人時作壁上觀不動聲色的人不是她似的,虎毒還不食子呢,真不知道一個母親怎麼能對自己的孩子那麼殘忍、冷漠。
“別跟我提爸爸,你不配!”寧斌眼中冰寒無波,一點都沒被面前人聲色俱佳的表演給打動。其實他記事很早,小時候的事他記得清清楚楚,過了那麼多年都沒有遺忘。這女人以為他不知道嗎?他爸爸出事後單位可是賠了不少錢呢,別說養活一個孩子了,就算再多幾個,也養活的起。可這個女人卻選擇拋棄孩子獨吞那筆錢財,丈夫還屍骨未寒呢,這女人就開始興高采烈地另找新歡了,可見她有多麼的薄情寡義、冷血無情!
“小斌你怎麼能這麼說媽媽呢?你可是媽媽懷胎十月曆經千辛萬苦才生下來的啊!”馮柔看著寧斌不為所動的神色,不可置信地質問道。她以為寧斌會很想念她這個親生母親,她以為寧斌會毫不猶豫地答應她任何要求,沒想到結果竟然是這樣!馮柔此時有些後悔了,早知道這個兒子這麼有本事,她就不將他丟進孤兒院了,隨便扔給爸媽照顧,他如今也不會像如今一樣不給她留半分情面吧?
“別跟我套近乎,你們不就是想打我主意嗎?我把話先撂這兒,沒門兒!”寧斌不想跟這些人墨跡,直接了當地說道。
“你這是說的什麼話?白上那麼多年學了!連最基本的孝順、贍養母親都做不懂得?”王素心(王老妖婆)在一邊越看越著急,這馮柔也太沒用了,連個小孩子都拿捏不住。眼看著這事兒要黃,王素心也不在旁看熱鬧了,說話一副教訓的口吻,看來是想用大義壓人。
“切,你跟我提孝順?我為什麼要孝順一個居心否側的陌生人?我是國家和社會善心人士養大的,回報的物件也是國家和社會,她有什麼資格讓我儘子女的義務?”寧斌自學法律的時間雖不長,但對這些還是略微懂一些的,也不怕這老女人訛上他,他有的是辦法脫身。
“嗚嗚嗚,我馮柔前世是做了什麼孽啊,生出這麼一隻白眼兒狼,我不活了,嗚嗚嗚……”馮柔見親情攻勢不管用,也不再裝腔作勢了,索性撕破了臉面,坐在地上撒潑起來。對於寧斌名下的那間據說很賺錢的小店(王老妖婆攛掇時說的),她是勢在必得,她年輕時奢侈慣了,實在是過不了清苦的生活。再加上她這一任丈夫韓平也是個好吃懶做又無能的,靠他根本沒指望,而她又年老色衰,想釣個凱子都不容易,最後才會把主意打到寧斌這個她多年沒想起過的兒子身上。
第四十二章
寧斌是陽光孤兒院透過民政部門依法收養的;完全符合國家《收養法》的規定,因此他和陽光孤兒院之間的收養關係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而他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則因這種合法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因此不管怎麼說;寧斌都沒有贍養他生母馮柔的義務,大家就算是鬧到法庭上,他也不怕。不止他明白這個道理,王素心對這事兒也是門兒清;要是寧斌還未成年,她還可以耍些手段做些手腳,可不巧的是之前寧斌就已經託人改了戶口本和身份證;他現在已經成年;並且戶口本兒上的戶主還是他自己;王素心就算想使壞都無從下手。
要說能有今天這個局面,還得“感謝”自私冷漠的馮柔女士呢。她怕寧斌作為寧遠的親生兒子,會在某天跟她搶那筆鉅額賠償金,因此極力想撇清跟寧斌的關係,將五歲的小寧斌送進孤兒院後就立即去相關部門辦了手續,從那以後,兩人算是沒有任何關聯了。她斷的徹底,徹底到即使寧斌長大成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想要回被馮柔侵佔多年的遺產都不可能。可世事難料,或者說是因果報應,馮柔這人太過貪婪,可又沒能力,運氣也不好,幾次失敗的投資讓她敗光了那筆為數不少的賠償金,最後連那套寧斌父親留下的房產都被跟她勾搭在一起的一個小白臉給騙走了,要不然她如今也不會過得那麼清苦落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