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的目的,為了讓我能最後守護他一次。
真真正正的。
“我恨你哦,柯爾。”
我恨你為什麼還要對我這麼溫柔。
“我……打從心底恨著你。就像我愛你一樣。”
讓我直到最後,也放不開手。
所以笨蛋,別哭啊。
看著你最後為我落下的眼淚,望著你眼眸中只屬於唯一的我的影子,我悲傷至極,卻也清楚,這或許是對我最大的安慰。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那迅速讓你麻痺失去知覺的藥物其實是用我的心臟製成的,它有非常猛烈的藥性,卻不至人於死忘,只不過,當你再次醒來的時候,將完全遺忘之前種種。
無論如何,都絕對想不起過去。
呵呵,儘管我從未對你說過愛,可如今我把我整顆心臟都獻給你。
我把我的一切都獻給你,只求你忘卻所有。
你開心麼?柯爾。
有時候,忘卻也是一種幸福,不是麼?
沒有過去的悲傷,憂愁,以及失落,有的,只是對未來的希望。
以及帶上我最後未說出口的“愛”的祝福,雖然這可能將會是永遠無法開啟的秘密吧。
END
作家的話:
至此番外篇就完結啦,接下來還有一篇簡短的日後談啥的… …
終於算是快要正是完結了!>3333<?
☆、(18鮮幣)日後談.小蝌蚪找爸爸
? 日後談·小蝌蚪找爸爸
咳咳,首先我要嚴肅宣告,我可不像某白痴作者說的,叫什麼小蝌蚪。
我可是有名有姓,身家清白,並且遠近馳名……呃,遠近出名的在中部森林享有“俊俏耳朵小怪獸”之稱的大名鼎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打架之王──
“朱利爾斯,回來吃飯啦!”
遠處傳來曾祖姆的呼喚聲。
抬頭看看太陽,也到飯點兒了,於是一腳踩著被我打趴在地的小獸人,我掏掏耳朵,漫不經心地說:“願賭服輸,你既然打輸了我,就要做我的手下,以後聽我差遣~”
被我直接踩臉的小獸人露出了不甘心的眼神。
見狀,我蹲下身,直接擰住他的臉,對上他綠色的眼睛,笑嘻嘻道:“哎喲喲,還不服氣呢,眼睛瞪得夠大的嘛。”
暗暗使了使手勁兒。
別的不敢說,我朱利爾斯可是出了名的大力士,五六歲就能一人撂倒大我幾倍的野獸,七歲就自己獵到一頭火熊,簡直就是智慧與勇氣的化身啊!按照這情況我本應該成為部落第一勇士,只不過,除了一點,我是雌性。
具體來說,是帶著獸耳的雌性。
當然了,除了我,母父和曾祖姆也有獸耳。
雖然是雌性這點令我感到不快,不過能帶著一物件徵著勇氣的獸耳也是不錯的,嘿嘿,母父告訴我,我們獸耳族的耳朵就是勇氣的代表,所以我自小就以這對獸耳為傲。
雖然一開始會遭到一些人的異樣眼光,不過再被我狠狠修理過一輪後,再也沒人敢用那種眼光瞧我了……其實是一見到我就怕得跑了。
除了眼下這家夥。
雷哲。
住我家附近的小獸人,總是隔三差五找我麻煩,打都打不跑。
於是索性收做手下好了。
“怎麼,你有意見?”見他還不做聲,我不高興地挑了挑眉,結果他只好撇嘴點點頭。
“這樣才對嘛。”我笑了笑,從地上蹦躂起來,拍拍屁股走人。
回到家的時候,曾祖姆又開始揪著我數落開來:“哎喲,你又滾了一層泥回來?是不是又找人打架了?”一邊給我擦臉。
而我則是直接蹦到在旁邊靜靜看書的母父身上,狠狠抱住,而後抬頭笑道:“母父~我今天又把雷哲那小子修理了一次,他被我揍得動都動不了,我厲不厲害?”
向來面色冷淡的母父看過來,沒說什麼,直接捏了捏我的鼻子。
“下次要把他弄哭。”母父說。
眨眨眼,我心一激動,當即點頭,“嗯!”
曾祖姆卻不高興了,冷著臉過來,一把拽過我,對母父說:“薩拉,你又教壞孩子!”然後蹲下揉揉我的臉蛋,輕聲說,“別聽你母父亂講,你要是再這麼兇,以後就沒獸人敢要你了。”
“沒人要就沒人要,我又不需要別人保護,朱利爾斯比所有的小獸人都厲害!”我一邊捲起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