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好像被林漠養嬌氣了呢,因為一點疼痛就想哭了。明明剛受傷時最疼,那時卻無甚感覺。
季陽手下的動作突然頓住了,腦中浮現出了蹲在河邊的黑色身影。林漠。林漠……既然對我這麼好,那麼請你一直對我這麼好,好嗎?哪怕我現在是個男性。
心裡有些酸脹,胸口也悶悶的難受。就算他們以後一直在一起,也會不一樣吧,畢竟不能做真正的夫妻,時間久了,林漠對他會慢慢疏遠吧。他現在要做的,就是儘量拉長這段時間。他真的,捨不得,很捨不得。
所以,他必須忍受林漠對他有些過分的親暱。不過,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無礙的情況下,親嘴什麼的,還是堅決拒絕吧,可別把人家毒液吞了。
這頭野豬看起來已經成年,豬腿很長,但沒多少肉,不過也夠他吃幾天了。
季陽後知後覺的發虧大發了,如果賣的話,一頭成年野豬怎麼也能賣到兩千多呢,就換幾套衣服和調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還順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頭用的,季陽覺得麟墨估計是看不起輕薄的菜刀,不過也好,砍刀也能切菜,還能用到別的地方。
現在鹽夠用了,季陽就把豬腿肉切了下來,用鹽醃製了起來,掛在蔭涼處,將沒剩多少肉的豬腿烤了吃了。
季陽費了不少時間才餵飽自己,剛吃飽,麟墨就回來了。
☆、第九章 話梅很好吃
季陽看著麟墨帶回來的兩套新衣服,心裡歡喜,恨不得立馬穿上。多少年沒穿過新衣服了?他已經記不清了,在養父母家十幾年,買的新衣服屈指可數。
季陽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聞啊。季陽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邊去清洗,就在這時,麟墨就回來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聲音在身後響起,季陽回頭,臉上還帶著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來啦,順利嗎?”
“嗯,沒遇見人。你已經吃了?”麟墨幾大步走過來,俯低身體在季陽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陽衣服下襬拉了起來。
天已經開始熱了,季陽的上身被棉絨T恤捂出了層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來,季陽頓時涼爽,面板卻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你做什麼?”季陽把溼衣服提出水面,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儘量挺直著腰。
季陽的背不像臉那般黝黑,因為山上寒冷,做農活都穿著厚衣服,身體沒曬過太陽,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橫陳著兩處突兀的黑紅的血痂,生生破壞了這份美感。
血痂一處在後背心,有掌心大小,另一處在腰部和臀部之間,足有十幾厘米長。黑紅的血痂,映襯得背部越發的白了。此時,*的血痂裂了好幾段,鮮紅的血滴順著面板蜿蜒淌下,紅得觸目驚心。
麟墨的心臟猛的一揪,就著季陽蹲著的姿勢,把他抱了起來,大步往草木搭建的屋子裡走:“傷口裂開了,我幫你上藥。”
季陽把手裡的溼衣服丟在了草地上,沾著水的手扶著麟墨的肩膀,不介意的道:“不用了,都快好了,用不用都一樣,別浪費藥粉了。”
麟墨放在屋子的草堆上,順手就拿出了枯草裡面用樹葉包著的藥粉包,不容反對地道:“別亂動。做不來可以等我回來,何必逞強。”
季陽老實地趴在地上,不服氣地咕噥道:“餓了嘛。”
麟墨不說話了,將季陽的衣服拉到頭頂,然後在傷口裂開處均勻的撒上自制的藥粉。血立即就止住了。
那兩條褲腿讓季陽做了兩條毛巾,麟墨取了自己的一條,輕輕沾拭血跡,動作非常輕柔。
麟墨垂目低喃:“疼嗎?”話雖是問句,卻好像是在自言自語一般。
季陽耳尖地聽到了,頭上罩著衣服,聲音顯得悶悶的:“不疼啊。”
麟墨重重地呼了口氣,微涼的指尖輕輕觸碰季陽的傷處,季陽被刺激得抖了抖。
現在已經是六月份,雖然山上還遍佈薄雪,但山下已經進入了炎炎夏日。季陽常年待在嚴寒之地,身體耐寒,卻很怕熱,身上的衣服雖然只是一件T恤,但也是秋冬穿的厚料子,穿在身上一天比一天熱,身體一發汗,黏糊的很,於是季陽沒把衣服拉下去,直接從頭上扯掉了。
“那個……”沒了衣服罩頭,季陽的聲音清晰起來,“衣服謝謝你了,我很喜歡。”
麟墨的手由季陽後背心的傷處緩慢地移到後腰的傷處,摸得季陽癢癢的,心臟也怦怦直跳。他心裡升起了絲